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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平在家收拾着去接新媳妇儿的时候,林允棠已经起床收拾好了。
她将一头浓密的头发往两边分,扎成了两个麻花辫。
今天也是大姑娘出嫁头一回,林允棠怕自己太难看,让陈兴平不喜欢,连头发都来来回回都梳了好几次。
林允棠家和吴春凤家挨得不远。
两个人今年都满十八,从小光着屁股一块长大,如今又同一天嫁人。
村里人就会拿两人进行对比。
看看谁今儿是更漂亮的新媳妇!
吴春凤家,老早的功夫,就来了不少人。
村里人都知道,吴春凤今儿结婚,买了冰糖当喜糖。
很多小孩围在了她房间门口,一口一句漂亮新媳妇的夸赞着,就为了得到小拇指大一块的冰糖吃。
“春凤姐姐,你这件红衣服好漂亮啊,穿着像是城里人!”
“你是我们村最漂亮的,春凤姐姐,以后我结婚,也要穿你这种漂亮衣服。”
“我刚才去了林允棠姐姐家,她今天没有新衣服穿,穿的还是之前那套有很多洞的衣服,只不过被她给补起来了而已。”
“哇,春凤,你这身衣服还是盘扣的,应该挺贵吧。”
吴春凤一大早的,就将自己买的红衣服给换上了。
这件衣服是她特意买来结婚穿的。
衣服是喜庆的大红色,盘扣设计,上面还有花纹,一看就价值不菲。
吴春凤还学城里姑凉,将头发梳成了一个高马尾,原本就有些头秃的她,显得脑门更大了。
但是吴春凤觉得自己漂亮得不行,别上小发夹,穿上新裤子和新鞋子,整个人都快拽上天了。
吴春凤双手叉腰,当着村里人面,扭动着屁股,像大家显摆着的美貌。
看着大家伙羡慕的眼神,吴春凤得意得嘴巴都快歪到天上去了。
她这一刻,觉得自己就是全村出尽风头,最幸福的女人。
“哎呀,这件衣服是城里女娃结婚穿的,子豪哥哥非要给我买,他说我嫁到李家了,以后是城里人,结婚当然也要穿城里女孩穿的!”
旁边一个女孩,看着吴春凤今天出尽风头的样,心里羡慕得不行。
她虽然很是嫉妒,但是表情上没有显露半分,她挽着她的手,吹捧着吴春凤。
“春华,林允棠今天特意选来跟你一天结婚又如何,陈兴平连一件新衣服也没给她买,她还没你半分好看。”
“丽华,林允棠那狐媚子,抢了陈兴平去又如何,我嫁的人是知青,她这辈子都不可能有我过得好!”
“就是,春凤,你以后进城了,可要带着我一块玩,争取也给我介绍一个城里男人!”
“那是当然。”
何丽华是吴春凤的好闺蜜,两人从小就关系好。
不,其实村里几个女娃,以前关系都挺好的。
可是越长越大,攀比心就越来越重。
林允棠出落得越发漂亮了,村里大多数男孩都喜欢她。
所以吴春凤就带头孤立林允棠,久而久之,就没人跟林允棠一块玩了。
林允棠也从来不在意这么多,没人跟她玩,她就自己玩。
所以林允棠长大了之后,都是独来独往,村里女娃也没几个跟她一块玩的。
刚才何丽华还去林允棠家看了一眼,看到林允棠结婚连新衣服都没有一件,她心里很是爽快。
转头,就和吴春凤蛐蛐上了。
仿佛只要林允棠过得不好,她们两就能过得好一样?
不少人在吴家看过新媳妇儿之后,又跑去林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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