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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神,但在准备往外走,路过荣荀跟前时,还是抬手揉了把仍旧坐在椅子上没动的荣荀的脑袋,修长的手指没入发丝里时,指尖不经意地擦到了一点荣荀的耳尖。
荣荀微顿过后,笑容更深。
完全没察觉到的余今嘟囔道:“走啦,我饿了。”
荣荀乖乖起身:“想吃什么?”
“突然很想吃陆地上走的。”
余今也不客气:“白切鸡,土豆蒸排骨……我想吃肉。”
毕竟运动过后,是真的疲惫啊。
他们出了拳击俱乐部后,就径直去了餐厅。
只是这个点的南界是真的堵,而且这边还是市中心。
因为半天都难得挪动一下,荣荀看了眼支着下巴发呆的余今:“要不我们走过去?”
他看了看路牌:“这边也不远了,说不定走过去还快一些。”
余今的眼睛亮了:“可以吗?!”
荣荀失笑,示意了一下公鸭嗓,就开了车门先行下车:“来吧。”
于是余今就高高兴兴地跟着他站在了南界的街头。
他们并肩而行,余今这才知道原来南界的街上也有很多人玩滑板,还有穿着各种各样服装的人,和他们去玩的城市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只不过南界这边的人流更为密集,而且外国人也要更多。
但是这一次,余今的视线却没有到处乱飞。
因为和上次不同,现在对于余今来说,有别的比这些更具有吸引力。
有人胜过了世间的所有繁华喧嚣。
南界的十月底的秋天雨多,不过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上午的时候还是多云,中午就出了太阳。
微弱的阳光映射出浅淡的影子。
余今垂眼看着地上并排的淡淡灰影,视线一寸寸往上,到底还是定格在了荣荀的手上。
荣荀左手中指指骨的那枚痣真的好看又特殊。
让人有一种想要将其藏住、占为己有的冲动。
余今心念一动,在荣荀低声问他怎么不说话的时候,下意识地问了句:“荣荀,牵手么?”
作者有话要说:
牵牵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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