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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天依旧是灰蒙蒙的一片,火之将熄的阴霾永恒地笼罩在这个世界之中,苍凉而又令人绝望。
“……你把薪王——那个不死队杀死了啊……”
“这就是……‘把王带回王位’……”
“真可怜,这就是王啊。”
寂静的传火祭祀场中,霍克伍德的声音低低地回荡。
灰烬回来了。
从泥沼遍布的法兰要塞。
除了大量的灵魂以外,还带回了一组被包裹得很好的头颅。
斑驳的尖顶骑士战盔下,是历经火焰燃烧,已经焦黑干枯的面容。
灰烬只是将头颅带了回来,并没有过多和他说什么。
但霍克伍德却一眼就看出了这究竟是谁的头颅。
那个曾经被他视为笑话,与薪王们相比,如同萤火之于皓月的,不可燃残渣灰烬,竟然真的沿着活祭品之路,抵达了法兰要塞。
并且成功地将法兰不死队“带回”了薪王王座。
这意味着什么,没有人比霍克伍德更清楚。
毫无疑问,面前这个已经背负起法兰大剑的家伙,顺利地熄灭了狼烟,通过了不死队的入队仪式。
并且在那无休无止地自相残杀之中,成为了最后猎王的胜利者。
他是比自己勇敢的。
这一刻,霍克伍德再没有对灰烬报以任何冷嘲热讽。
他只是神色复杂地看着沉默的灰烬。
看着灰烬眼神中永远平静却富有力量的坚毅颜色。
“……一定……不容易吧。”
张了张有些干裂的嘴唇,霍克伍德第一次用平常的语气,询问灰烬。
而灰烬则是摇了摇头:
“我记不清了。”
传火祭祀场中再次陷入了沉默。
霍克伍德知道,作为一个已经被烧过一遍的不死人,灰烬的回答并非是人性和记忆的流失。
究竟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击败了薪王,带回了法兰不死队的柴薪,他或许是真的记不清了。
也许是十次,也许是二十次,也许是一百次两百次。
区区柴薪的实力,即便再怎么强盛,又怎么可能和王一样呢。
灰烬所做的,不过是一次又一次地死亡,再一次又一次地站起。
即便他明知道自己的实力远不如队长,即便他知道不死队的诅咒,即便他知道这个世界早已经烂透了。
但他依旧像是那个勇敢冲向风车的堂吉诃德,与强大到令人发指的薪王战斗,在这个已经烂透的世界中坚守使命。
诚然,这个初火将熄的世界已经烂透了。
而曾经毫无意义地投身火炉的我,也已经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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