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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四十六章 野柿子(第3页)

“谁说的,一派胡言!”

叶荣耀立即说道。

“班里的同学都这么说。”

二娃子说道。

“那是他们不懂,被你婶婶摸头,你会变得更聪明的。”

叶荣耀忽悠地说道。

“呵呵,老公,你就不要跟二娃子开玩笑了。”

听叶荣耀忽悠二娃子,柳箐箐忍不住笑了下说道。

“真甜”

柳箐箐还是第一次吃这种野生的柿子,只觉得吃到嘴里甜丝丝的,还没有一点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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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野生的柿子,还是人工种植的柿子,在果树上自然成熟的柿子味道最好的,甜甜的,没有一点涩味。

吃过一个野柿子后,柳箐箐拿了一个还带着叶子的野柿子,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就发到微信群里了。

现在的女人就这样,一有点好吃的,或者新奇的东西,就喜欢发到微信群里。

这野生柿子虽然好吃,不过叶荣耀吃两个后,就不吃了。

现在人大了,也没有小时候那样嘴馋了。

等二娃子走后,叶荣耀陪柳箐箐下了一盘象棋,两人纯粹是为了消磨时间,因此也不在乎输赢,下棋的过程中自然是走几步想上一阵子,一盘棋能下个把小时都没有收尾。

几盘棋下来,太阳已经偏西了。

“老公,我去做饭了。”

柳箐箐放下棋子,就去后厨做饭了。

现在柳箐箐越来越喜欢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了,每天给自己心爱的男人做饭吃,让柳箐箐很有家的幸福感。

“好久没有吃螺丝了,去弄一点。”

闲着无聊的叶荣耀,想了下,就走出院子。

南方人都喜欢吃螺丝,尤其是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螺丝和花生米更是少不了的。

不过现在像办喜事的那样的席宴是不会有螺丝和花生米的,因为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螺丝和花生米太便宜了,上不了台面。

不过时间倒转三、四十年之前的话,这螺丝和花生米也是南方喜宴上的两道不错的菜肴。

趁着现在天色还不亮堂,叶荣耀打定心思去村外的荒水塘摸点螺丝。

现在大家生活条件都好了,到村里鱼塘或是溪里摸螺丝的人少了很多,以至于这鱼塘和溪里的螺丝特别地多。

运气好的话,用鱼兜抓的话,一个下午就能弄个二三十斤,拿到镇上的菜市场卖的话,也有五、六十块钱挣的。

不过叶荣耀还是喜欢用手摸,叶荣耀喜欢那种感觉。

还有用鱼兜虽然一次收获不少,但网兜里大都是一些泥沙或者烂掉的树叶石块之类的,清理起来特别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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