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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七百十四章 吞光瓶(第1页)

等到黑石从地上站起来之后,风云就离开了。

为了彻底断绝被发现的可能,他一口气走了至少两百里才停了下来,要不是直接搬运彩光对他确实有不小的负担,他还会走得更远一些,然后才找了一个僻静所在,方便他用收集的石头碎屑炼制出一个容器,将彩光给装了起来。

最终风云选定的地方也是一座山谷,不过相较于怪草和彩光原来所呆着的山谷,这一次的山谷明显要小了很多,方圆还不到一百丈。

对此,风云是不介意的,他选择这里只是为了炼器时不会受到打扰而已,又不是要将家安在这里,没有那么的讲究。

他将容器炼制出来,将彩光一装进去,他马上就会离开,并且极有可能这一辈子他都不会再重临此地。

风云没有立刻就着手炼制容器,一是材料比较稀缺,甚至有可能只此一份,需要谨慎一些,一旦浪费掉了,再想要可就没有了,二是他需要构思和酝酿一下,确保可以将他的水平给完全发挥出来。

如果因为没有发挥好,炼制出来的容器没有办法将彩光都给装进去,那就可不仅仅是尴尬了,而会变成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风云进行准备的时候,黑石悄悄离开了。

风云自然是发现了,却没有去阻止,他并不认为他会离开,他已经没有了离开的理由。

报仇吧,他已经帮他将仇给报了,而且非常的彻底,也不存在要去追杀漏网之鱼的问题。

再说了,他现在孤身一人,独自生存会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一个弄不好了,他就说不定会曝尸荒野。

无论怎么看,都不如跟着风云回金龙部落生活来得划算。

他已经将芒昆部落的秘藏都给献了出来,可以预见,只要他不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他在金龙部落会得到相当的优待。

就算他作为一个普通人,生活在一个像金龙部落这么大规模的部落中,也会方便很多。

同时,他等级虽然不算很高,但是那也要看和谁相比,放到整个金龙部落,他也是比大多数的人等级要高的。

自食其力,也会活得相当不错。

不过即便如此,风云依旧对真灵递过了一个眼色,让他留心一下黑石的动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这一次要是真的离开了呢?

要知道他可是记得新龙城的具体方位,并且对金龙部落的情况有所了解的,一旦泄露给了其他人,说不定就会给金龙部落招来麻烦甚至是危险。

风云这一次急吼吼地离开金龙部落,那么上心地去寻找摧毁了芒昆部落的强盗不就是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嘛。

真灵冲着风云点了点头,紧接着人影一闪就不见了,显然是去跟踪黑石了。

对于真灵,风云还是非常信任的,他一离开,他就将心思放在了准备炼器之上了。

也许是因为心无挂碍,风云的心思变得活跃和通透起来,没有过了多长时间,他就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思路。

等到黑石回来的时候,真灵已经先一步回来了,为的是不让他发现自己被跟踪了,风云已经有了一个成熟的方案,剩下的就是具体执行了。

“云首领,我抓到了一只四角鹿,要不要先吃了,再进行炼器啊?”

黑石扛着一只比水牛还要大上两号的巨鹿,终身跳入了山谷,一来风云面前,就问道。

“四角鹿非常好吃的。数量也非常少。今天也是我运气好,才抓到了一只。”

“是真的吗?”

风云闻言立刻眼睛一亮。

他原本就有些饿了,现在他又听说四角鹿是珍稀美味,顿时忍不住食指大动。

作为一名不折不扣的吃货,品尝美食从来都是被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的。

“当然是真的啦。我长这么大,也吃过一次而已。那味道,我至今想起来都忍不住想要流口水。”

黑石说着真的暗暗地吞咽了一口口水。

“看样子,你也是一个吃货啊。”

风云将黑石偷咽口水的小动作看在了眼中,立刻看他顺眼了很多。

重生后,我对古玩价值了如指掌罗宇洋  剑与风华  在都市当狩猎者  苟在仙界成大佬  人生一世  都市之炼气士  重生后我成了追夫楷模  神奈川的高校生道士  万界,无敌圣皇!  武逆九重天莫缺  玄灵起源  超神:从夺舍天使冷开始  吾道倾天  我在异常管理局模拟游戏  世子今天掉马了吗  思云历险记  我有一只储物戒  我天怂星林冲开局挑杀高衙内  长令纪  篮坛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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