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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身心两方面都再好不过了,吃饭像公牛,睡觉像树木。但是,只要一刻没有听到老海员在绞盘周围起锚的声音,我就一刻也享受不到真正的喜悦。出海啦!让宝藏见鬼去吧!真正令我心旷神怡的是海上的壮丽景色。所以,快来吧,利维塞。如果你还看得起我,那就一个小时也不要耽搁。
叫小霍金斯立刻去看看他母亲,并让雷德鲁斯陪他一起去,在路上保护他。然后让他俩全速赶到布里斯托尔来。
约翰·利维塞
又及:我忘记告诉你了,布兰德利说如果我们到八月底还没有回来,他将另派一艘船去找我们。他还找到了一位非常可敬的人当我们的船长,这个人可惜有些固执,但在其他方面却是个难得的人才。高个子约翰·希尔弗找来了一个能力出众的人当大副,他的名字叫埃罗;我也另外雇了个用哨子发命令的水手长,所以,利维塞,将来西斯潘尼奥拉号上的一切都将按军人作风行事。
我还忘了告诉你,希尔弗很有钱。我亲自了解到,他有银行账号,而且从来没有透支过。他留下他的妻子来照料酒店的生意,由于她是个黑人,所以我猜测,驱使他再度出海漂泊恐怕不仅是因为健康的原因,
而且还因为这个妻子。不过像你我这样的老光棍即使猜测错了也是可以谅解的。
约翰·特劳维尼
再及:霍金斯可以在他母亲那里住一晚。 约翰·特劳维尼
① 爱德华·霍克(公元1705…1781):英国著名海军将领。
大家可以想象到这封信给我带来了多大的快乐。我欣喜若狂,而如果说我曾经瞧不起过什么人的话,那就是老汤姆·雷德鲁斯了,因为他除了嘟嘟哝哝地唉声叹气外,什么也不会做。猎场总管手下的任何一个猎场看守都巴不得顶替他去执行任务,但乡绅不愿意让别人去,而乡绅的好恶对下人们来说就是法令。除了老雷德鲁斯外,他们连嘀咕几句都不敢。
第二天早晨,我和雷德鲁斯步行去“本鲍将军”旅店,到那里后我发现母亲的身体和精神都很好。那位长期以来一直闹得我们家不得安宁的船长,已经去了他再也闹不起来的地方。乡绅让人修好了店里的一切,还让人将客厅和招牌重新油漆了一下,并添置了一些家具,特别是在酒吧柜台后为母亲准备了一张漂亮的扶手椅。乡绅还替我母亲找来了一个男孩当学徒,免得我走了之后店里没有帮手。
我见到那个男孩后,才第一次明白自己的处境。在那以前,我满脑袋想的都是那即将到来的探险,压根儿没有想过要告别这个家。现在,看到这笨手笨脚的陌生人将顶替我的位置留在母亲身边,我才第一次感到心酸。恐怕我当时让那孩子吃了不少苦头,因为他新来乍到,不熟悉情况,我有的是机会纠正他,指责他,而且我一个机会都不放过。
过了一夜,第二天吃过午饭后,雷德鲁斯和我又重新上路。我告别了母亲,告别了我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小海湾,告别了我那可爱的“本鲍将军”老招牌——自从重新油漆过后,它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可爱了。我最后还想起了船长,想起了他曾经常常沿着海滩散步,帽子歪戴在一边,面颊上留着那个刀疤,胳膊下夹着那副旧黄铜望远镜。我们一转眼就绕过了拐角,我们家也就从视线中消失了。
黄昏时分,我们在石南丛生的“皇家乔治”旅店门前上了邮车。我挤在雷德鲁斯和一位胖胖的老先生之间。邮车急速行驶,夜晚寒气袭人,我却丝毫没有察觉到,因为我准是一上车就睡着了,而且不管邮车是上山还是下坡,不管过了什么车站,我都睡得死死的,一无所知,等我感到有人捅了一下我的肋骨而终于睁开眼睛时,天早已亮了,邮车已经停在了城里某条街道的一幢大房子前。
“我们到哪儿了?”我问。
“布里斯托尔,”汤姆说,“下车吧。”
特劳维尼先生下榻在码头尽头的一家旅馆,以便监督纵帆船上的工作。我们朝那里走去,我感到特别高兴的是,我们是顺着码头走去的,旁边是形形色色大小不一、装备各异、国籍不同的船只。有艘船上的水手们一边干活一边唱歌,另一艘船上的水手正爬在我头顶上方的高处,吊着他们的帆索看上去比蛛丝粗不了多少。虽然我一辈子都生活在海边,我却仿佛到这时才真正靠近大海,就连柏油和海水的咸味也显得与往常不同。我看到了最最漂亮的船头雕饰,这些船都出过远洋。我还看到了许多水手,耳朵上挂着耳环,胡子往上翘成圆圈,辫子上抹了发油,一摇一摆地迈着水手特有的步子。即使让我看到这么多的国王或大主教,我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兴奋。
现在我自己也要出海了!也要坐上纵帆船,船上也有吹哨子的水手长、留着长辫子而且会唱歌的水手!我就要出海了,去那陌生的小岛,寻找埋在地下的室藏!
当我还沉浸在这种美好的憧憬之中时,我们突然来到了一家大旅馆的门前,见到了特劳维尼先生。只见他身穿厚实的蓝色服装,俨然像个海军军官。他面带笑容地走出门来,竭力模仿水手的步态。
“你们来啦!”他大声说道,“大夫昨晚也从伦敦赶来了。太好了!船上的人都到齐了!”
“哦,先生,”我兴奋地叫道,“我们什么时候出海?”
“出海?”他说,“我们明天就出海!”
二 在“望远镜”酒店里
我吃过早饭后,乡绅交给我一张便条,要我送给“望远镜”酒店的约翰·希尔弗。他说那地方很好找,我只要顺着码头走,留神一家用一副巨大的黄铜望远镜做招牌的小酒店就行。我急不可待地出发,为又有机会看看船只和水手而兴高采烈。码头现在正是最忙碌的时候,所以我一路上只能从拥挤不堪的人群、车辆和货物之间穿行,最后终于找到了那家酒店。
这是个气氛欢乐的小小娱乐场所,招牌刚刚油漆过,窗户上挂着整洁的红色窗帘,地上铺着干净的沙子。酒店的两侧各有一条街道,酒店也各有一扇门通往这两条街道,因此,尽管酒店里烟雾腾腾,人们还是能将低矮而宽敞的店堂看得一清二楚。
顾客大多是海员,个个说话声音大得吓人,我站在门口几乎都不敢进去。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侧面一间屋子里出来了一个人,我一眼就认定他准是高个子约翰。他的左腿在靠近臀部的地方截掉了,左肩下的拐杖却灵活得出奇。他架着拐杖一蹦一跳的样子简直像只大鸟。他身材高大,体格强壮,一张极为平常而又苍白的脸大得像火腿,上面挂着笑容,透着机灵。他看上去确实心情非常好,往返于桌子之间时嘴里还吹着口哨,并且对那些熟客时而说两句笑话,时而拍一下他们的肩膀。
说实在的,自从特劳维尼先生在信中第一次提到高个子约翰时起,我心中就一直担心他可能正是我在“本鲍将军”老店时要留意的那位独腿水手,然而只要对面前这个人看上一眼就足以打消我的种种顾虑。我已经见识过了船长、黑狗和瞎子皮武,所以认为自己知道一个海盗是什么样子。在我看来,他们和眼前这位衣着整洁、笑容可掬的店主完全不是一路人。
我立刻鼓起勇气,跨过门槛,径直向他走去。他当时正拄着拐杖和一位顾客交谈。
“你是希尔弗先生吗?”我一边问,一边把便条递了过去。
“是的,孩子,”他说,“这确实是我的名字。你是谁?”这时,他看到了乡绅写给他的信,脸上立刻露出了奇怪的表情,我觉得他像是吃了一惊。
“哦!”他大声说着向我伸出手来,“我明白了,你是我们船上新来的服务生。很高兴见到你。”
他的一只大手紧紧握住了我的手。
就在这时,坐在远处角落里的一位顾客突然站起身,向门口走去。门离他很近,所以他一转眼就到了街上。但他那匆匆忙忙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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