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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男人不爱贪腥,莫忘了,沈浪这个年龄,实在是个容易冲动的好年龄哪!更何况他的对手是那个女人!我纵然非常不愿他也成为那个女人的男人之一,不过,比起他来抢你总好过十倍百倍。
呵,只亲一下就起颤了,好敏感的人儿!这样雪白之中泛着浅粉的柔嫩肌肤,啧啧,可真足以引起全天下男人的红眼和欲望。就算把我王怜花以往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抵不上你半个脚趾头。七七啊七七——这一刻,我真的想就此把你好好地珍藏,不再让任何一个男人再看你一眼。
啊,你终于感到恐惧、终于感到害怕了,是吗?哈哈哈,这种滋味比我想象地实在要美好的多,当初你整我的时候,可曾有想过这么一天?
可你竟然还不肯屈服,而且竟在这个美妙的时候又提那个丑陋的恶心的女人?那个人尽可夫的淫妇,她怎么能和你相比?那个贱女人,怎么配和你相提并论!
——好,反正我有一整晚的时间,反正我等了一年,也不在乎这一点点的时间。既然你想听我的故事,那我就讲给你听,也好让你知道,拥有你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这么多年来,我实在已经厌倦了伪装自己,厌倦了总是带着虚伪的面具活着,今晚就让我放纵片刻吧!
片刻就好!
我原本就不期望有人能理解我,可我却还是忍不住向她讲述了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我以为她必定要抓住时机嘲讽我、打击我,却没想到她的眼神中竟因我而充满愤怒、充满悲伤——她竟为我抱不平?哈哈哈——现在我是她的仇人,是随时都可以夺取她贞操的男人,她竟然却在这个时候忏悔,觉得自己以前对我了解的太少?
难道她竟以为我王怜花还是个好人么?我直盯着她的眼睛,那瞬间,我几乎想仰天狂笑,我王怜花若还算是个好人,母猪都能飞上天了!朱七七,只要你露出一丝的同情或者鄙夷来,我就将不顾一切地把你的衣服撕成碎片?
可你的眼神为什么却是如此的清澈?为什么你的眼中会没有一丝的鄙夷?
那双似乎可以涤荡所有丑陋的眼睛里,为何只有遗憾!真正的遗憾!
遗憾——为什么不是同情,反而是遗憾?为什么反而是那一种几乎要打到我心深处的遗憾目光?朱七七,你令我再次迷惑了!我不得不再次承认,你的确是我这一生遇到的唯一一位与众不同的女子,竟能在一瞬间,令我消除了对你所有的恨意,再不忍心对你轻狂!
朱七七,我该拿你怎么办?怎么办?
————
PS:今天突然心血来潮,码了这一则番外,那个——今天的VIP章节,就别等了啊!因为时间都花到码番外去了,不过相信大大们也不会介意的吧——因为这是小花的番外哎——困死,补眠去。呃——对了,拜托大大们不要老催我更新(不管是正文还是番外),浮尘是个会自己给自己压力的人,一直以来我的速度也算可以了,相信这一点跟文比较久的大大们都很了解。
浮尘希望大家能理解的是:外界的压力会影响浮尘码字心情的,我感觉不好的时候,也需要休息需要时间来重新调整自己的状态,你们如果老催,会让我感觉自己是个被追债追得无处躲避的可怜人,那种感觉实在不好受,泪奔——
沈浪的番外——东海篇
父亲离开的时候,正是霜叶满天、艳红似火的季节,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噩耗传到家的第二天黄昏,昏厥的母亲才从苏醒过来。母亲平静地、一如既往地亲手为我做好可口的饭菜,就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不见任何人,等我再见到她时,她已不会再慈爱地、温柔地叫我一声“岳儿”,留给我的,是一封长长的信。
五天之后,我捧着母亲的骨灰启程赶往衡山,依照母亲的遗愿让她陪伴在父亲的身旁。
回雁峰上飘扬的白雪,很快地就掩盖了父亲母亲的坟头,我跪在雪中立誓:我沈浪一定会继承父亲的遗愿,找出阴谋背后的真凶并诛灭他,以此来洗清父亲的愧疚,让父亲及所有葬身在回雁峰的前辈们得以安息。
一个月后,我散尽家中奴仆,并将全部家资都托忠信之人送至仁义山庄,以资助他们悬赏花红、制裁恶人,我相信,这也是父亲的遗愿。从此,我正式改名为沈浪,开始浪迹天涯,踏上寻凶之路。
带着母亲临终前写的信,我独自跋涉千里,终于找到了隐居已久的太师父,我请求太师父授艺与我,好让我完成父亲的遗志,弥补父亲的过错。
太师父留下了我,长叹着出门而去,一去就是半月,回来时身边多了好几位太师父,他们商议了许久,才把我叫到跟前,慎重地以对待大人的态度道:
“有关衡山的事,我们大体已清楚了,你的对手,实在可称是千百年来第一个拥有绝顶智慧的大奸大恶之徒。你若真想继承你父亲的遗志,找出真凶罪魁,为死去的英灵们讨回个公道,还武林一个太平,那么,除了我们每人所教给你的技艺,还有几样本事,你一定也要学!第一是喝酒,第二是赌博,第三饮食,还有更重要的是,你必须要了解女人,各种各样的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这几样本事你不仅要会,而且一定要精,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就是这方面的专家、这方面的高手。你不要问我们为什么要学这些,我们只能告诉你,这些都是你将来寻找真凶、纵横江湖的武器,这些武器看似和你的大任无关,但很多时候,却远比任何的宝刀利剑、比任何精妙的暗器还来得实用。你的父亲不明白这一点,但是你却必须明白,只因,如今你身上的责任,比你父亲曾经所背负的都来的重、来得深。”
我从没问过为什么?我只知道,万物既然存在,就必定有他的道理,太师父们的话也是一样。我花四年的时间,终于将太师父们所有的技艺和学识都纳入我的脑中。考验通过后,太师父们放弃了长达数十年的隐居生活,开始带着我走入江湖,让我以不同的身份阅尽世间百态。
我曾化身为偏偏佳公子,白马玉鞍,出入高台楼阁,畅饮美酒、醉卧美人膝。也曾衣裳褴褛、垢面蓬头,只能靠行乞度日。我承受着众人的倾羡和赞美,也承受着唾骂和屈辱,有时一日之间,就能从地狱飞上天堂,也能自天堂坠入地狱!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永远不能骄傲自满、也不能意气沮丧,时时刻刻都要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不能为任何外力所影响,太师父们用血和痛为锤,以人情冷暖及人心的欲望为熔炉,来将我锤炼成他们心中的徒孙。
三年后,我在最严寒的风雪之夜辞别了太师父们,身无一物地独自正式踏入江湖,开始了我漫长的寻凶之旅。为了追查事情真相,也为了生存,我开始成为仁义山庄的赏金猎人。当年衡山一役,武林精英尽散,黑道之势却大增,在没有找到当年的罪魁祸首之前,能除去一个为恶之徒是一个。
****
七年来的训练,只有残酷两个字可以形容。
太师父们从来就没有手下留情过,为了让我尽快地学会在江湖中生存,所有的测试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或真刀真抢,或暗箭剧毒,不论地点,不论时辰,只要我稍微有所疏忽,迎接我的可能就是永恒的黑暗,七年的时间虽短,但我却早已记不清曾在地狱之门前俳徊了多少次。
生死之如我,就如同家常便饭之与普通人,太师父们通过各类鲜血的教训,使我懂得了一个的道理,人只要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再加上足够的冷静和理智,那么在死亡没有最后降临的任何一刻,都有可能抓住能拉我离开地狱的绳索。
因此当那场突起的风暴席卷一切、摧毁了船上所有人的理智之时,本能告诉我绝对不能坐以待毙,虽然我明白哪怕个人再强大,在大自然的巨大力量面前,也都只是渺小的蜉蝣,根本无法与天地相抗争。可我还不能死,因为早在七年前,我的生命就已不属于自己了,我的身上,还背负着整个武林的重责,在没有完成大任之前,我必须要活下去,在这茫茫的大海之中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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