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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顾着紧张公主了,脚底下一滑,扑通一声跌到了水里。我刚要起身,却发现小河里的水正在迅速消失……公主失去重心,眼看着就要陷进那道突然出现的裂缝里。
【鬼不走门——鬼吹灯】 第六十八章 消失的楼兰奉身殿
还好我用尸魂钉硬插进河底的两块巨石的交错处,顶住了那莫名的吸力。
吸力真的是好大,就算支撑那么一小会儿,也几乎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
公主清醒过来,抓住了我的手,用力一带,我们两人滚到了河边。
小河里的水,转眼间被吸进了裂缝里,那道裂缝竟又慢慢合上了。我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两块巨石的交错处又不停地往外出水,小河重又变得水波荡漾起来。
公主缓缓地道:“这里就是沙漠之眼,每个月它都会有流眼泪的那么一天,如果有人对水不尊不敬,就会被吸到沙漠的眼缝里,化成肥料,滋润这里的植物。”
“我的阿妈是一个罪人,为了生下我来,自己断掉了手臂,被派到这里看护这吃人的沙漠之眼,她只允许活到她的女儿举着那残臂来看她的那一天,然后服下孔雀丹,自己走进这沙漠的无底眼洞里,了结生命。”
公主拉我走到一棵发出新芽的胡杨树旁,穿上了她的阿妈给她做的鞋,公主说,她现在才有了穿鞋的权利。
我拥着公主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梦中,我和公主赤着脚,在沙漠里不停地走,在走到天尽头的时候,一个忽闪着翅膀的胡大迎接了我们,亲切地搂着我们,载着我们两个在天上飞……忽然,我看到一座巨大的坟墓从天上压下来,那个忽闪着翅膀的胡大一把推开了我们,他自己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被那座坟罩住了,旁边矗立起一座佛塔……公主不停地喊着,阿爸!阿爸!
七斤佛是公主的阿爸,一个汉人,他就是公主的阿妈违背族规深爱的汉族男人,在公主的阿妈守护沙漠之眼的时候,七斤佛一直禅坐着,不吃不喝,体重一天天地减下去,在公主满十三岁的时候,他的体重只剩下了七斤,但奇怪的是他的两胁生出了翅膀,也就在那个时候,荒坟村的老佛塔上有了七彩舍俐骨。
那儿原本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一座坟也没有,是跟小河一样地一泓清泉。公主的妈妈就是在那儿遇到了七斤佛,于是,千古绝唱的爱情发生了,七斤佛为使公主的妈妈不孤单,不辞辛苦地从白猿冰谷往清泉搬冰块,造了一座很别致的冰宫。他还用天山的冰玉制造了一个迷魂道,防止有人打扰他们,过得快乐无忧。
可是,无遮国王很快地就知道了这件事,幽禁了这对青年。公主要出生了,国王只能按照族规,让公主的妈妈自己断掉左臂,生下公主后,到沙漠之眼赎罪。公主从生下来就没见过妈妈,一直由王后抚养她长大,可是她却知道妈妈一直在沙漠之眼等着她。
一对沙漠之眼,一个被人叫成小河,一个被叫成断肠海,竟都与公主的母亲和父亲有关。
公主把这些说完,抓过我的两只手,握住了,对我道:“我想通了,胡华,不论怎样,我都要跟你在一起,哪怕象妈妈一样守在沙漠之眼一辈子,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就够了。”
我被公主的爱情炸弹轰蒙了,要昏掉了,完全不知所以地呆楞楞地看着公主,嘿嘿傻笑,接着,我又发足狂奔,比神经病还神经病地嘶喊:“公主——我爱你,沙漠——我爱你!”
公主也被我感染了,笑着,跳着,跑着,喊着,最后俩人抱在一起,在沙漠里滚啊滚地,发生了许多应该和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等太阳晒到沙漠上,那么一抹抹地象金子闪光的时候,我和公主又出发了。
有了爱情的滋润,我的话多了起来,不住地逗公主笑,还唱:沙漠见了我,也会躲着我,它也会怕我这把爱情的火。
第一次穿上鞋的公主,手里拄着七斤佛的禅杖,跟个女唐僧似的,学着我的模样,道:“罪过,罪过,施主,你的歌词唱错了,应该是太阳见了我,也会躲着我。”
公主就是比我道行深,无遮族的小山歌唱得溜溜转,那流行歌曲会得也比我多。
她给我唱了甜蜜蜜,某年某月的的某一天,唱黄土高坡那日头从坡上走过的西北风,还会唱革命小曲,跟女兵似的唱“二月里来好春光家家户户种田忙”,滋润得我直翻跟头。
连金猿们都忍不住跟在我后头,一蹦三跳,青鸾飞在高空,招来了不少野鹰,它们伸展开翅膀在空中滑翔,为我们的沙漠苦旅增加点晴空放远的廖廓。
这十几天走下来,我没感觉到累,全身心倒有了放松的感觉。
按照月神图的标示,我们在可能的范围里找了好几天,却没能发现奉身殿。
按说,无遮国每百年由最坚贞的公主和王子朝圣一次的楼兰奉身殿,应该不是一个难找的地方。我想,就算斯坦因这些盗墓贼们再疯狂,也不至于把奉身殿搬到英国去吧。
想来,斯坦因也未必就能发现奉身殿的所在。再说了,奉身殿又没有什么宝物,反倒是鬼魂聚居之地,资深盗墓者,躲还来不及呢,哪会主动到这样的地方找不自在。
八成是奉身殿里的机关因为楼兰的异常发掘活动,而自行启动,挪地儿了。以无遮国人民的聪明才智完全有这个能力,设计这样的自行牵引机关。更况为无遮国护国的是东方圣菩萨、金瓶女王这样道行极深的人。
公主跟我讲,奉身殿的入口建在罗布泊与孔雀河交汇的地方。虽然现在孔雀河的下游和罗布泊已经干涸,可逐水而生的胡杨树会给我们指明方向。
沙漠给了我沙漠之眼,我就用它来寻找黑暗的奉身殿吧。假使我能够找到奉身殿里的那颗预言珠,又真的能见到第四颗预言珠,不妨就试试运气,改变一下这几千年传下来的迂腐规矩。这都进入信息爆炸时代了,间谍卫星都呜呜地在天上乱飞了,无遮人民再居安思危,也不能老拿一对年轻人的至死爱情为代价。青年是国家的栋梁,应该发挥聪明才智,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才是,这样子,刺死一个,苦情等死一个,越想越觉得过于残忍,给谁也受不了。
穿行在极不平坦的雅丹之间,见到一点水和绿色很难。好在月神图对水位描画得很到位,解决了饮水的大问题。青鸾和金猿又是极耐苦的,经常会先我们发现水源,及时做好补充。
在以白骨计数的里程中,大约是第75堆白骨处,我先看到了一个黄金面罩和一把洛阳铲,在其周围又发现了几堆很不成形状的白骨,看样子,有互相搏斗的嫌疑,难不成是有了极品级明器,同伙之间发生内斗,互相施阴谋诡计,而最后都死在了这里。
这累累白骨的,会给我们什么启示?
【鬼不走门——鬼吹灯】 第六十九章 金色少女的诅咒(1)
金猿风嗅着鼻子,在一个较完整的屈身跪立的白骨旁,小心地扒啊扒的,竟从沙丘里掏出一个笔记本。
笔记本那造型,一看就是西方人的。
公主认定是E文,笔记本的主人叫赫斯定,上面记载的是他一天天记录下来的盗墓笔记。这一帮家伙一共二十六人,他们分工合作,一有国宝级的明器出现,立即火速运到机场,运回美国,充分体现了高效率和精诚团结。
但是,笔记本的最后几页,这家伙满篇地写“金色少女的诅咒”这几个单词,好象神经错乱了,在一张就要撕掉的夹页里,公主发现了他们这二十六人全部死亡的惨剧,全是“金色少女的诅咒”搞出来的,因为二十六天里,每天都会有一个人被他们中的一个杀死,但是,没有人知道是谁杀死了谁。
至于,诅咒的内容是什么,盗墓笔记里却只字未提。
金猿们很仔细地把周围两公里以内的地方都搜遍了,却再未获得其他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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