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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卫海盟的兄弟们跟我冲锋(第1页)

刘老六是刘举人的第三个儿子所出,按理说,作为举人的孙子,他应在刘府享受荣华富贵。

然而,他的母亲只是刘府的一个侍女,他作为仆人生的儿子,在刘府的地位微不足道。别说少爷,比下人好不了多少,这使刘老六深感不满。自小,他便显露出了强烈的野心,渴望出人头地。但在刘府,他找不到这样的机会。于是,他选择了曲线救国的道路,既然文的不行,那就尝试武的。

他从小跟着家丁习得一身武艺,加之流淌着刘家的血液,很快掌握了家中的武力。太平年间,别说地主,就算是握有兵权的总兵、参将也不敢私养军队。如今正值明末乱世,大地主纷纷筑寨自保,私下养兵以保财产安全。

自古以来,皇权不过乡,皇帝的政令只传到府县,再由府县转达给乡绅地主,由他们执行。所以,只要不在县城或府城养兵,大都无人过问。刘家是文登县最大的地主,拥有最强的私人武装。

这股力量落入刘老六之手,平日里保护乡民,更多时候则扮演马贼的角色,袭击邻县的乡堡和商人,抢劫财物。刘老六的马贼队伍行动迅速,从不在本地犯案,成为公开的秘密。有能力管制的,他孝敬得周全,无人愿惹是非;想管而无能为力的,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全家消失,连投诉的人都没有。刘老六就这样成了文登县的土霸王,任何人来此做生意都得孝敬他,否则难免遭受洗劫。

刘六爷既然身为马贼,他的交易地点自然选在了白云观。前一天,他收到白云观主的消息,赵家百户所的卫队长浩瀚今日启程前往文登县,接任巡检使的职位。浩瀚的卫队总共不过五十来人,故此他出行不会带太多随从。若能半途截击浩瀚,歼灭其卫队,事后三成收益归刘六爷所有。

刘六爷当即与信使争论,为何他要承担消灭卫队主力的风险,却只能得到三成利润。他觉得至少应分得五成,若他率众先击溃浩瀚,再赶往百户所,理应获得更多。

信使详细解释了整个计划。原来,不只刘六爷一队参与袭击,白云观也将倾尽全力,从海上对赵家百户所发动攻势。他们预计浩瀚的队伍酉时才会抵达文登城,也就是傍晚五点左右。

刘六爷被安排在土丘之上埋伏,待浩瀚的队伍一到,他们便利用土丘的地形,增强马匹的冲锋力,一举摧毁卫队,杀死浩瀚。若步兵未结阵,是无法抵挡骑兵的冲击的,只要刘六爷等人准备充分,消灭数十名步兵易如反掌。因此,他们才分得三成利益。

至于白云观,他们需强攻防御坚固的百户所。上次王世仁率领十几个辽东老兵加上五十多散兵游勇都全军覆没,这次行动的危险性对白云观来说最高,所以他们要求更大的利益份额。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最终刘六爷获得了四成利润。白云观定于酉时准时攻打百户所,刘六爷则需在消灭浩瀚后,迅速支援白云观,继续攻击。

次日,刘六爷并不急躁,午后才慢悠悠地赶往土丘。到达后,他惊愕地发现卫队已占据土丘顶端,严阵以待。这剧本是不是搞错了,他应该是居高临下攻击卫队的步兵啊。

如今怎么反了,自己成了仰攻的一方。卫队怎么会这么快,他们不需要休息吗?难道都是铁打的不成?早出一个时辰就好了!

这样一来,肯定会有损失,这些骑兵是他精心培养的核心力量,每匹都是从关外购入的蒙古良驹,代价不菲。一旦损失过大,这笔买卖恐怕要亏本。真是倒霉透顶!

然而事已至此,后悔无用。刘六爷来到土丘脚下,仔细观察,还好卫队人数不多,约摸三十人。他这边加把劲,猛冲一次或许能拿下他们。

早有耳闻他们的战斗力惊人,五十人竟可安然无恙地消灭六十多名敌手。尽管身为骑兵,他也不敢轻视。刘老六决定,让骑兵们整装待发,检查武器,准备迎击。

浩宇在土丘顶端观察得清清楚楚,那些马贼到达坡底后并未立即冲锋,反而模仿步兵排列阵型。哎呀,怎么回事,电影里可不是这样的情节,不都是一拥而上吗?怎么还讲究起队形了?步兵列阵尚且有威慑,更何况骑兵呢。

电影里的大导演真是误导人啊!这岂不是把自己往坑里推?老天爷,我认输,可以吗?浩宇内心强烈呼唤回去,然而无果。抱怨过后,他接受了现实,骑兵列队又如何?他有骑兵,自己手里还有手榴弹呢!

这个时代,马匹从未听过手榴弹的爆炸声,一旦投掷进马群,必然引发恐慌,导致混乱。那时,胜负可就难料了。

浩宇再次站到队伍前列,心里五味杂陈,为何每次都让自己这个宅男打头阵?这不是战士的职责吗?老是抢着出头,那些穿越过来的战士们会不会有想法?

谁让自己这边是步兵,数量还比对方少一半。若不站出来,对方骑兵一冲锋,队伍可能瞬间崩溃。作为军官身先士卒,这是未来华夏军队的传统。

片刻后,坡下的马贼已整理好队形。浩宇看得清楚,他们每排五匹马,十多排人马,估算下来,约有六十多人,正好是己方的两倍。要战胜这样的骑兵,无疑是个艰巨的任务。

马贼开始行动,他们并未竭尽全力驱赶战马,而是让它们逐步加速。临近坡底时,突然加快速度,瞬间提升了马匹的冲击力。

幸好这里是上坡,战马的速度未能全速,否则就算有手榴弹,浩宇也未必能抵挡得住骑兵的冲击。

浩宇在队伍中大声鼓舞:“他们没什么可怕的,一颗手榴弹就能让他们灰飞烟灭。只要我们自己不慌,就能击败任何对手。他们是骑兵,我们是步兵。如果我们自乱阵脚,两条腿哪跑得过四条腿,都会被马贼追上,一个个被砍倒。振作起来,兄弟们,坚持住……”浩宇说完,突然觉得这话似曾相识。

当匪徒距离皓月他们的阵地只剩二十丈之际,皓月指示吴钢牛的投弹手以双人为单位,精准抛掷手榴弹。不是说手榴弹的有效投掷范围只有二十五丈吗?皓月为何要在二十三丈就下令投掷?别忘了,他们的对手是骑兵。即便在上坡,那些马匹的速度依旧迅猛,提前扔出的手榴弹正好落入匪徒的队列中。

这样连续投掷是为了防止前排马匹被炸,导致后排受惊失控狂奔。一旦一轮手榴弹投掷完毕,重新装填又需时日,那时就只能依靠步兵硬抗骑兵的冲锋,即使能抵挡得住,代价也将是惨重的。

宅男的优点就在于此,往往理科功底扎实,计算能力出色。皓月也不例外,他的估算相当精确,手榴弹准确在前两列匪徒间爆炸。只听得“轰隆”巨响,两枚手榴弹在匪徒群中炸开,瞬间一名匪徒连同坐骑被炸上半空,带着凄厉的惨叫坠向山坡。

周围的人马遭受重创,当场毙命两人,其余的也各有损伤。后面的匪徒被爆炸吓得呆住,但马匹一旦疾驰,要停下并非易事,需要一段距离来减速。

受伤的马匹停住,紧随其后的战马却已冲至,多排马匹相撞,场面一片混乱。而卫海盟的手榴弹如雨点般持续落下,猛烈的爆炸声中,皓月发出了冲锋的号令。

“卫海盟的兄弟们,随我杀敌!”皓月高声呐喊。

命令的下达往往能反映指挥官的心态,后世华夏的fan动派军队进攻时,军官通常喊“给我冲”,而华夏人民军则喊“跟我冲”。一字之差,透露出军官的心态差异,对士兵的心理暗示也截然不同。

一种是让他人去拼命,自己坐享胜利的果实。另一种则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后者往往能激发士兵超越常规的战斗力,完成看似不可能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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