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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幸福的小日子让我们暂时忘了一切烦恼。我的厨艺长进了不少,他总是喜欢带着我做的便当去寺里吃。学会在古代做饭后,我还要学如何用古代的方式洗衣。没有洗衣机肥皂粉柔顺液,只有被挤揉成团的皂角,搓衣板和洗衣棒。我第一次随阿朵丽大嫂去铜厂河边洗衣服,因为不会用那个棒槌,用武松打虎的姿势差点把衣服打烂,惹来河边其他女人的哄笑。
洗完衣服回家时,街上碰到的人,还是对我避让三尺。告诉自己,没关系,不要介意别人怎么看。挺胸收腹,昂首做人。一个女人突然上前拦住我,吓了我一跳。却见她递给我一把菜心,犹犹豫豫地说:“公主,这是刚摘的。法师为我家孩子祈福治病,是法师的菩萨心肠救了他。家里穷,没有别的,公主别嫌弃。愿公主与法师,平安吉祥。”
我怔怔地接过那把菜心,油绿的嫩叶上还滴着水珠。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家人以外的祝福,一时除了道谢,说不出其他话来。回去后,我对着那把菜心瞪了很久,一直到罗什回来。开心地告诉他这菜的来历,他只是微笑着,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他居然比平常更早回来。我正在厨房学做馕,他让我洗掉满手满脸的白粉,换身干净衣服,却不说明要做什么。等我莫名地按照他的要求换好衣服出来,他拉着我的手,向街上走去。
心下震惊,我从来没有这么公然地跟他走在一起,还是手拉着手。想抽回手,却被他握得更紧。他对着我微笑,那笑容仿佛春风,心里流淌着暖暖的感动。挺起胸膛,回他一个微笑。与他一起,走进苏巴什的街道。的36
看到我们的人,果真露出吃惊的表情。他却一如既往地跟人打招呼,谦虚恭谨,却气度非凡。这么多年主持雀离大寺,他跟这里的所有居民似乎都认识,带着我一家家串门,仿佛只是寻常夫妻晚饭后的闲聊散步。从起初的不解尴尬到后来的缓和接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跟我们谈话,对着我叫“公主”。路上还碰到不少僧人,走过时虽然诧异地盯着我看,却仍对着罗什合掌敬礼。罗什神色如常地回礼,坚持让每个僧人叫我“师母”。走回去时已经天黑,我和他手里捧着满怀东西。各种菜、水果、日常用品,都是群众给的,怎么推辞都没用。
从那以后,我出门不再受到白眼,每日经常有人串门、送东西、跟我话家常。虽然不太习惯他们这种好奇的方式,但,能被民众接受,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在油灯下看书,我端着针线钵箩坐到他身边。放张素描纸在地上,让他脱了鞋踩在上面,用铅笔勾勒出他的脚样。这几天我在跟大婶学做布鞋,纳鞋底,我的铅笔素描本终于有了另一项用途。针线钵箩里有一件他的单衣,肘部磨出了一个小洞,他不让丢。描完鞋样后,我便安静地坐在他身旁,剪一小块同色的布打补丁。
“嘶!”果真刺到了,他丢下书,查看我的手指。然后,如我所想,他将我的手指放入嘴里吸吮。哈哈,我要的就是这种期待已久的温馨。
“你何须做这些活呢?”他抬眼,看见我傻笑,有点生气。“为何不让大婶做?”
我冲他调皮地抬抬眉,不敢告诉他其实是我自己想体验。古装电视剧里经常演绎的场景,便是书生丈夫坐着看书,娴淑妻子在一旁做针线活。然后妻子被针刺到,丈夫心痛地含着妻子的手指。呵呵,每次看到这样温馨的场景,我都会感慨好一阵子。21世纪,男人女人们都太匆忙了。现代夫妻就算同时在家,也是一个看足球一个上网。这样“共剪西窗烛”相视一笑的温馨,已经难寻。
这样的心境,却不知该怎么解释给他听,只好傻笑着顾左右而言它:“在看什么书?”
随口的一问,居然让他飘起一片红晕。好奇心大盛,拿起他的书。他涉猎很广,几乎什么都看,速度很快还过目不忘。他在看的是本汉文医书,我知道他懂一些医学,有时也会给百姓看病。可是,为什么要脸红呢?疑惑地翻开他正在看的那张,“葵水”两字跳进眼里,我的脸也一下子红了。
与他在软禁期间时,他看到我苦哈哈地趴着敲腰,可把他吓着了,赶紧给我搭脉诊断。我红着脸跟他解释何为痛经,我第一天时都会这样痛上好几个小时。而他窘得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一直不停追问我“还疼么”。第二次被他知道已是我们成亲后了。他积累了点经验,那几天里极尽温柔,帮我揉肚子,用手温暖我的小腹。没想到他现在居然看起了如何治疗痛经的医书,暖流涌过,看着他绯红的脸止不住笑。的09
“还有三天便又要疼了。”看到我笑,他有些着恼,“明天我叫乔多罗去抓药。你坚持喝,应该能好。”
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时间?”
“我是你夫婿,自然能记住。”他敲一敲我额头,脸还是红红的,“只有你这傻头傻脑的女子,连这个都不记。”的c3
我吐吐舌头。说实在的,我还真的从来记不清楚自己的经期。因为要用二十八天为周期,与我们常用的阳历月天数不一,所以我老是犯迷糊。反正觉得快了,便卫生巾随身带。穿越来的时候,我的大包里塞了两年的用量,占了挺多位置。圈住他的腰,趴进他怀里撒娇:“你记性比我强多了,有你帮我记着就行。”的24
“你啊……”的09
我娇憨着搂紧他的腰,埋首进他的胸膛,猛吸一口他的味道:“被爱的人才有资格懒惰。”
他笑了,将我拉起坐在他身上。双手勾着他脖子,头枕在他肩膀上,静静地跟他一起看书。他是我舒舒服服的凳子,永远的凳子。
老歌里唱的“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再绚烂美丽的爱情,最终都会归于平淡。可是平淡生活中的相濡以沫,与他点点滴滴的温情,让我甘之如饴。
这样无风无浪地进入公元384年的冬天。他的工作卓有成效:出逃的僧人大多回来了,寺里一切已经恢复正常。战争的惨痛让民众更加虔诚信佛,每日他都愉快地忙碌着。而我,也掌握了更多古代的生存技能。会做饭、洗衣、缝衣、纳鞋底、做酱菜。我每天跟着大婶上街买菜,与街坊邻居家长里短,日渐融入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生活。
当然吕光迟早会想起我们。所以,龟兹飘第一场雪时,看到门外站着的氐人士兵,我有些苦笑,时间提早到了。
第三部:风雨,我们一起渡过 临行意迟迟
章节字数:5521 更新时间:08…02…15 17:23
我们被接回王城,安排住进了宫里。虽然不是先前那个奢华的乌孙公主寝宫,但一应用具不缺,还有服侍的宫女。而且比起先前来,我们是自由的。吕光说要听法,让罗什每天陪伴左右。于是罗什成了顾问一样的角色,每天被吕光带在身边,无法再参与寺院里的任何活动。
当听罗什描述他每天无聊的行政事务时,我便明了吕光的目的。他已经不想再打压罗什,也放弃利用他做喉舌的企图。但是,罗什热衷于事业却让吕光起了戒心。雀离大寺离开王城有四十里地,僧人连同苏巴什居民在内上万人。可以说,只要罗什登高一呼,便是一支强大的力量。所以吕光不放心把罗什放在自己无法控制的地方。他要罗什每日跟在身边,便是为了监督他。
告诉罗什,当权者历来如此。历史上,皇帝都不会愿意有号召力的高僧居住在自己控制不严的偏僻山林。否则,万一信徒过多,有人打着你的旗号谋反呢?玄奘如此受唐太宗信赖,晚年曾请求去嵩山少林寺译经,却被严厉地驳回。帝王的极端自我主义,由此可窥一斑。
罗什长久沉默着。先天的优越条件让他傲然漠视世俗权力。其实他现在还没领悟,宗教永远都摆脱不了也超越不了世俗权力。中世纪时的罗马教廷势力遍布全欧洲,俨然是整个欧洲的统治者。可是,欧洲小国的王室们不甘屈从,纷纷掀起宗教改革。最有胆色的便是英国的亨利八世,自己搞了个国教,宣布把罗马教皇开除教籍。宗教与世俗权力的纷争,充斥着整个中世纪欧洲历史。而最终,宗教退后一步,成为依附王室的精神统治工具。
自吕光破龟兹后,罗什用生命与尊严维护的一切,在与当权者激烈对抗中其实一直处于劣势。就算阴差阳错地成就了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难道不也是宗教的落败么?可是这些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我却不想告诉他。无论接受与否,他都不应该受我的现代思想影响。但我相信他最后还是会悟出这个道理,所以当姚兴出现时,他便借助世俗力量最终完成了使命。只是,这领悟,要用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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