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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信笺纸上写他的爱情,他对他的爱情故事的记忆紊乱无序。
写夏季,写暴雨,写台风,写蚊虫和蟾蜍,不是连贯的,没有讲述故事应有的顺序,写片段,只写某个爱情发生的片段,这样能减少他回忆的痛苦。单想那些片段,某个吻,某个夏夜的话,他的爱情姑且是甜蜜的。
从前在巴黎时,阮听从他的命令叫他的名字莱昂,回到印度支那,阮便自然地叫回了『少爷』。在巴黎他们是兄弟,在印度支那他们是主仆。
其实在那时,无论是印度支那抑或东亚的其它地方,男子没有留长发的,那已经是在二十世纪了,是在文明的现代社会了,但是东方的历史仍然留给西洋固执的长发印象。
情人的长发在祖国同胞眼中是古怪的伤风败俗的,只有来自欧洲的殖民者才觉得美。
我承认这个事实,这个孩子是强奸的产物,是侵略的产物。可是当法国情人在晚年闭上眼睛,他回想到的却是这个孩子从交趾的市集上为白人少爷带回的牛轧糖,和街头小贩卖的那些零食。
很多东西都没有改变,你现在也可以看到那些奢华的殖民时期的别墅。从前的西贡,现在的胡志明市,一副二十世纪香榭丽舍大道的场景,到处有露天咖啡馆和奢侈品店。历史遗留的痕迹还是很浓重,就像印度支那的情人那黑亮柔软的长发,这黑发留在脑海里的印象根深蒂固。
他并不爱西贡,这位年轻的法国情人的爱和记忆大部分并不发生在这个被称为东方巴黎的殖民地城市。西贡是终点,是结局,它使他难忘,但它不属于这对情人,那个独属于这对情人的地方叫永隆,在1914年,它是法国情人在印度支那的第一处任职地。那里有森林、河流、荒漠。这片原始的梦土,保留着他唯一纯真的情感,对法国情人而言它就是他生命的全部,能够仍然像昨日一样驻留在他记忆当中,五十年后也是如此。
情人的思绪从临终监护病房回到他在永隆的居所。房子不是他十二岁时来交趾所住的那栋,那栋房子位于柬埔寨边界,是他父亲初到印度支那所置办的地产,那栋房子是本地人的,他住的这座房子则是座完全法式的小洋楼,有些显旧了,才一百坪,一点也不阔气,原本归属于本教区的神甫。他父亲暗示过他,他不必在永隆待太久,很快他就能利用职务之便将他调到首府西贡。从房间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不过十几步。天花板上装着吊扇,扇叶边缘粘着黑色的苍蝇屎。吊顶太低,他觉得憋闷得慌,他一抬手就能碰到天花板。儿童住这样的房子里肯定长不高。什么都很小,小巧的门、窗,小巧的阳台——仅容一个人转身。栏杆是细薄的铁艺栏杆,看着脆弱得像纸板支起来的一样。
楼后带一座小花园,围着白色的栅栏。热带地区的房子地基很高,当街一面大门的台阶修得又高又窄,似乎有些不近人情的意思,傲视着街上赤脚挑着担走过的人们。
花园里种了一棵香蕉树,几株酸豆,还有玫瑰和欧洲夹竹桃。树多招虫,睡在花园茅屋的仆人(那是独立于洋楼的一间木屋,专门供安南佣人住),就要把床腿放在盛水的坛子里。早上起来,水里淹着几只虫子的尸体。当地人喜欢睡在室外,屋里不通风,闷,热。
混血儿一开始是住在洋楼里的,白人少爷给了他一个房间,后来他搬出到门廊去睡了。怕丢东西,睡在门廊可以顺便看家。
除了房子,还有小轿车,在永隆时莱昂就配上了蓝旗亚。
他们抵达印度支那的时候欧洲人对殖民地的开发还不太完善,西贡是在一战之后发达起来的。在永隆,只有白人社区安上了电话线。
那看起来就像是在囫囵的土布衣裳上打几块丝绸的补丁,好好的一件体贴衣裳,搞得千疮百孔,怪诞滑稽。看起来并没有很美观,相反不协调,丑。东方的殖民地那时候都是这样,半洋不洋。
刚抵达永隆的头几个星期莱昂就跟度假一样,还没有什么事情忙,乐得自在。
至于那个混血儿,得知道他在殖民地实际上处在一个非常难堪的位置上。在白人眼里这自然是个黄种人,可本地人并不把他当同胞。自然,他既不是法国人也不是越南人。
他是个局外人,没人把他当做这个法国家庭里的一个孩子来看,包括他那个兄弟。当莱昂崇拜他迷恋他的时候,他是把他当做一个纯粹的东方人来看的;当他们做爱的时候,他更是忘了他们其实还有些血缘关系。
在1914到1915年之间,整个永隆省也没有几个白人。法国情人所居住的白人社区,不过总共有十几家住户,但处在原始落后的交趾支那,却俨然一副国中国的威严。
天气太热,头发围在颈子上捂汗,在白天,阮都是把头发扎起来的,只有在晚上,洗过澡后,才能看见散着长发的阮。
男人很少会有这样玲珑的尖下巴,这样长得小巧的一张脸。五官深邃,那是有些西洋化的五官,白人的五官更精致些,也就是更漂亮些,又留着黑亮的长发,嘴唇丰满,所以很容易让人以为这是个越南女佣。特别是当他跪在地上,不去细打量他的身形时。他身上没有男性的锐气莽气,太温和,柔软。不说话,沉默,听任指使。
他拿着刀在手中削杨桃。不要看它长得奇形怪状,又是绿皮的,看起来口味生涩,其实是甜的,是水果。水栗子,也是水果,是长在泥土里的水果。
白人少爷学着像猴子一样吃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莱昂伸出手,在阮为他切水果时握住他后背上的一把黑发摩挲。阮的长睫毛抖一下,他的眼睛很黑。
在永隆时他们吃米饭,喝中国式的粥,粥是咸的。
他跟阮都光着脚在屋子里行走,地板凉爽而干净,阮每天都拿墩布擦一遍地。下过雨后,花园里的蟾蜍会跳到他们的地板上,阮告诉他那些蟾蜍,它们又没有毒,你不用怕它们。
每天下午五点,他从公证所坐人力车回家。车夫慢吞吞地蹬着车,很多穿着黑裤子的老婆子走到街上来,她们刚吃饱了饭,于是成群结队地坐在街边纳凉,气温还太热,难以入睡。等人力车经过那群纳凉的老百姓,拐进宁静、清洁的白人住宅区,在属于年轻公证人的那栋白色小洋楼的门前,就看见一位穿白绸裤子和茶色长衫的安南情人站在那里等人。
他每每都是这个样子,等他煮好了晚饭,就站在门廊前等我回家。
我们甚至还有一只宠物猫,殖民地大街上的野猫,一只黑色的细猫,被阮抱回家收养,他给它起名叫Mun,我没有纠结这个名字的意思,那是一个类似于『咪咪』这样的猫咪名字。
在永隆的那段日子,那是他们最好的一段时光,他真正做到了让阮就像他的妻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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