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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齐聚(第1页)

听言从府中的大厨房里端了两菜一汤回来,三人坐下来吃饭。

谢芳华尝了一口何晏做的菜,又尝了一口自己做的菜,何晏的菜自然色香味俱全,而她的菜糖放多了,太甜,吃了一口之后,就让她再不想动第二筷。

秦铮却与她相反,别的菜不吃,只吃她做的那一盘,甜的发腻的菜很快被他吃得见底。

谢芳华不由抬眼看他,这么爱吃甜的?

秦铮扫了她一眼,端起茶喝了一口,没说话。

听言眼珠子滚动了数圈,之后埋头大口吃别的菜,也没言声。

三人落筷之后,秦铮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谢芳华出外收拾洗的衣服,听言收拾碗碟。

谢芳华抱了衣服往回走,正碰到听言从屋中出来,他凑近她,低声道,“你大约不知道,咱们公子从小就不爱吃甜。”

谢芳华一怔,从小不爱吃甜刚刚还吃了那么多?

“公子对你可真好。”听言见她懵懵不懂,有些酸酸地走开了。

谢芳华站在原地停顿了片刻,抱着衣服进了屋。

秦铮依然闭目养神,谢芳华将衣服叠整齐放入柜子里,为火炉添柴。

“快喝药,然后跟我去书房。”秦铮忽然道。

谢芳华走出里屋,只见听言已经端着药碗过来,她接过,仰脖喝了。放下药碗,只见秦铮已经睁开眼睛,正一瞬不瞬地看着她。她垂下眼睫,将空碗放在桌案上。

秦铮站起身,出了门,向小书房走去。

谢芳华微微抿唇,片刻后,跟上了他。

听言叹息一声,拿着空碗下去了,以前里屋外屋书房院落洗衣倒茶的活都归他,如今他清闲下来,怎么都感觉不自在。

小书房与秦铮的寝居一般,整洁干净,藏书不是很多,但是本本精品。

秦铮进了书房后,便懒洋洋地坐在桌案前开始完成今日留的课业。

谢芳华见他没什么吩咐,便随意地将整个小书房的藏书浏览了一遍,然后拿起一本在无名山没见过的孤本靠着书架散漫地看了起来。

二人各做各的,书房内安安静静,并不违和。

秦铮很快就完成了课业,然后也找了一本孤本看了起来。

深夜,秦铮放下书,将怀里的一串钥匙扔给谢芳华。

谢芳华接过钥匙看向他。

“既然你这么爱看书,这书房归你管吧!”秦铮丢下一句话,站起身,出了房门。

谢芳华将钥匙在手中把玩了一圈,收了起来,也放下书,出了房门。

一夜无话。

第二日,依然如昨日一般,谢芳华早起陪秦铮练剑,之后他带着听言离开,她学习琴棋书画、针织女红、闺房礼仪,厨艺,所有的事情都按部就班,准时准点,分毫不差。

晚上,秦铮回来进了小书房,谢芳华随他进去看书。

日子平静如流水,一晃七日,秦铮所说的英亲王府的大公子根本就没出现在落梅居。

谢芳华在落梅居闭门不出,已经喝了七日的汤药,这一日,秦铮休课,闲在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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