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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征刚从南巷来d市,转学文件还没来得及办好。别的孩子去上课的日子,他总是一个人百无聊赖地蹲在孤儿院的花房里,盯着满地枯黄的叶子发呆。
“哎,王玲玲……”一日在学校,沈殊侧过头,轻声问自己文艺范十足的女同桌:“你说,有没有什么合适的、能给小朋友打发时间的玩具啊?”
“小朋友?”王玲玲的笔一顿,推了推眼镜,反问:“有多小?”
“十岁、十一岁的样子?小男孩。”
“他有什么爱好吗?”王玲玲的爸爸是小学老师,妈妈是幼儿园园长,她从小耳濡目染,倒是挺了解如何和孩子好好相处的。
“……不知道。喜欢盯着植物发呆算不算?”
“哦,是比较内向的孩子。”王玲玲颔首,“摄影或者画画,会是比较好的选择。读书也好,但这个年纪有些尴尬……严肃文学读不懂,儿童文学又太幼稚。”
沈殊觉得她说得对。
所以下一次去孤儿院,他在得到姑姑的允许后,特地去阁楼上翻出了一台老式的摄像机。是孤儿院之前的老员工留下的,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辞职之后也没带走它。里面存着些几年前孤儿院办活动时的照片,内存还剩下许多。
楚征看着递到自己眼前的摄像机,木木地抬眼:“……给我?”
“嗯嗯。”沈殊朝他点头,嘴角勾起很温润的弧度,“一个人待着挺无聊的吧?”
“……”
楚征没回答他。犹豫几秒后,还是伸手接过。
“我也很喜欢拍照呢,可惜拍得不好。我同桌说,我这样的技术给别人拍照很容易被暗杀的。”
沈殊大剌剌地在楚征旁边坐下——一开始,楚征还会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蹦起来,迅速撤出去离他三米远;但伴随着沈殊贴过来的次数越来越多,楚征似乎逐渐对此脱敏了。
“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照相机是特别好的工具,能留下转瞬即逝的美。”
爱美之心。
楚征的视线微微游移,停在了沈殊小巧耳垂的红痣上。此时阳光正好,穿过凛冽的风和微脏的玻璃,直直地落在沈殊微卷的发梢和白皙的脸庞上,为他镀上一层淡淡的金光。
清瘦的男高中生围着自己手织的白色围巾,小半张脸埋在里头,把尖尖的下巴藏住了。
沈殊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楚征低垂眼眸,觉得脖子被厚实的衣物捂得有些出汗发痒。他下意识地隔着红围巾抓挠了几下,却如同隔靴搔痒,聊胜于无。
“不过,现在还是不急着拍,先吃饭吧?”沈殊拉着楚征的手往餐桌走,忽然面色一紧:“嘶,你的手好凉!”
他俯下身,把楚征的两只手都完整地裹在自己的掌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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