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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西贡的父亲突然来信,通知儿子他在首府的新职位已经安排好了,他很快就会收到升迁的消息。在收到了父亲的信之后,莱昂消沉了起来。他来这里到底做什么?一来就完全陷入他父亲的摆布,兴味索然。连同西贡,他也觉得不过如此了。热带地区的湿热和蚊虫开始折磨他。他放弃了写作,做什么也提不起兴趣,也不愿意出门,不愿意去海边,去水稻田,或者去村子里了,平时他喜欢的活动现在他通通感到腻烦。
他每天待着屋子里,无所事事。他告诉阮他们一个星期后就离开永隆,阮开始着手收拾房子,打包行李。
跟他不同,阮很向往他们在西贡的新生活。他向莱昂描述西贡城是如何的美丽,如何的繁华热闹,他试图让莱昂的情绪高昂起来。
因为他也不外出,所以他得以整天跟阮在一起,观察他每天都在做什么,阮做什么他就跟着做什么,毕竟阮是个美人,所以与他做伴是件愉快的事。他献殷勤似的帮这个安南仆人干活,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忽然对阮萌发了求爱的心意。
他理了理头绪,他们之间的暧昧已经保持了很久,离真正的情人关系就差临门一脚,他已经确信阮对他怀有爱意,最重要的是无论他做什么阮都不会拒绝。那么为什么不把这个美丽温柔的安南情人收入囊中,他不该给在永隆的这段时光留下遗憾,等他到了西贡,他可就没有现在这样的自由了,也再没有像现在这样凑巧能日日耳鬓厮磨的机会,白人少爷深知二人世界对于发展罗曼蒂克而言是最便利的。
起初,他拿游戏心态对待这桩爱情,虽然出于真心,但多少有些轻浮。白人少爷那时想的是既然爱情可以增添乐趣,那么就那样去做。
莱昂为了能在最后不到十天的日子里成功拿下美丽的混血儿,给了对方他所能想象的最狂热最甜蜜的爱情,若干年后他是要为此后悔的,因为当初那为期短短十天蒙着虚伪面纱的爱情,蒙蔽了阮的双眼,使他丢盔弃甲,误以为白人少爷当真就爱他到如此。
他看见阮在小花园里洗被罩,在二楼能望见阮裹在头巾下的乌黑的发顶。阮的面前摆了一只很大的洗衣木盆,他把漂洗过的被罩从盆里捞起来,用两只手吃力地绞紧被罩。
他跑下楼去帮阮拧干被罩。
阮微笑着对他说谢谢,他耳边的发丝上挂着小汗珠,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阮个子矮,他帮他把被罩晾到竹架子上,他趁阮平整那条湿布时抓住了他的手。阮立马喊他松手,他脸红了。莱昂相信阮必然是想起了跟竹晾衣架有关的那个热吻。
阮挣脱了他,脸红的滴得下血。他低头说最好不要在这里做什么,街上的行人能望见他们的花园。
在当天晚上他做了第一次尝试。
他先是嫌夜晚太热,提出要跟阮一样睡摆在门廊的那张床,这倒没什么,他们之前也同睡过一张床。临睡前,阮拿蒲扇给他扇凉,他支着头侧躺着,乌发铺满枕头。他闻到泛着湿气的发丝上皂角新鲜的清香。
阮的长发让他有了欲望,他把脸埋进对方的胸脯,隔着阮的棉麻睡衣咬他的乳头。阮没有反对他,他的身体就像玩偶一样任由他摆弄。于是他把阮压在身下,照本宣科一样的,先吻阮的嘴唇,然后吻脖颈,接着从嘴唇一路向下亲吻乳房、小腹、大腿......目的地到达了,他于是架开了安南情人的双腿,掏出自己的性器。这一切都显得刻意。
但是他没能打开阮的身体,阮的身体就像一只未煮开的蚌壳一样,撬不开。这可是个大意外,他本来胸有成竹他能顺利在一夜之内拿下阮,但是万万没料想到他会遭遇实践层面上的失败。他在阮敞开的裸体面前试了几次,憋出了满脑门儿的汗。最后试的那一次,阮发出一声惨叫,他的性器在这声痛苦的尖叫下泄了气——他无可挽回的软了。
这是白人少爷第一次在性事上遭遇失败。他感到耻辱,难堪。他的自尊心遭受了史无前例的挫败。
但是这失败的第一夜在安南少年那儿却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法国情人特有的那多情又炙热的吻第一次落在除嘴唇之外的地方,莱昂含住了他的乳房,他的唇舌如此激动人心令他就像喝醉酒了一样晕乎乎不知所以然,他第一次体验到情欲令人头脑发热心痴意软的力量。但这一切惊心动魄的美妙体验在莱昂进入他体内的前一秒停止......也许,他不应该叫的,忍一下又不会怎样,可是他一尖叫就给莱昂造成误会他弄伤了他。一定是自己的过失,他一定是个在性事上很糟糕的人,他恨自己的身体怎么那样僵硬、那样紧张,他并不想拒绝情人的性器进入自己的体内,倘若多给他一点时间,他会接纳莱昂的。可是莱昂自顾自的转过身去了,并没有给他再表现自己的机会,良久,他听见莱昂沉睡中的呼吸声,几滴委屈的眼泪从脸颊上默默地滑进头发里。
莱昂对他突然客气起来了,早上起来的时候他不肯劳烦他替他收拾房间,饭桌上也不肯让他给他夹菜。他认为这是种疏远,如果不绕着莱昂转的话那他可就无所事事了。中午吃过了饭,莱昂躲在他的书房里,他说有关他自己的用品他会自己打包。他就只好搬一只小凳子坐在楼下客厅,通过窗户看小花园里的风景。
他坐在客厅里心神不宁,胡思乱想。他继续折磨自己,拿昨天晚上他糟糕的表现反复检讨自己,莱昂冷待他的每一小时都像是一年那么难熬。他咬紧牙关,然后下定决心一般的站起来——
他上楼敲开莱昂的房门,像个酒店女佣人一样双手放在前面,紧张地问他这里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吗?
莱昂的书房里有一个沉重的密码保险箱,一大块铁疙瘩,可不能跟着他们上路,于是莱昂把它打开,把里面的东西摆在桌子上。
桌子上有一把左轮手枪,一些重要的纸质文书,房契,银行存单,装在牛皮纸袋里的现金,还有几件珠宝首饰,都单独装在黑丝绒盒里。
莱昂抬头冲他微笑了一下。他并没什么需要劳烦他的事,但他看出阮对他桌上的物件感到好奇。莱昂拿起那把手枪,卸掉了弹匣里的子弹,然后他把枪把递给阮,“你想摸摸看吗?”
这是为什么当永隆的青年们邀请莱昂去热带森林打猎的时他婉言拒绝他们,因为他只有一把手枪。其他年轻人觉得莱昂十九岁,应该和他们一样热爱猎枪,但是莱昂更爱文学,爱一些平和美丽的事物。白人少爷那双蓝灰色像玻璃珠一样的眼睛望着正前方的虚空,仿佛望着蔚蓝的天空一样,他说,『我认为…引导年轻的男子好战,这是不正确的教育。他们太年轻了,他们不应该碰枪,即使是猎枪也是有害无益的。』
阮也不喜欢枪,他摸了它一下就把它放下了,转而研究起了那几个黑丝绒盒子。
他给他看,这几件首饰是他母亲的遗物,这些都是他视若生命的珍宝,当然最要紧的还是这枚戒指,母亲的结婚戒指,上面镶有一颗七克拉大的红宝石,周围则是一圈灿烂的小钻石。
阮在看到这枚戒指时眼睛亮起来,莱昂便把那枚漂亮的红宝石戒指从黑绒布垫子上拔下来,让阮伸出左手来。他挨个手指都试了一遍,最后把那枚戒指套在了阮的中指上,莱昂发现阮的手指要比他母亲的手指更细。
混血儿说他见过这枚戒指,在巴黎家中,夫人的肖像画上。
“它太美了。”他望着自己的左手感叹道。
“这几天你可以戴着它,只要别弄丢了就成。”莱昂说道。
他知道阮喜欢他,所以他才拿那枚戒指逗他玩儿。但是这枚戒指在混血儿心中一石激起千层浪,正是这枚戒指促使安南情人下定决心必须献身。这是一枚结婚戒指,结婚戒指的意义被反反复复念在心头,他戴上了这枚结婚戒指,所以他必须要献身给莱昂,他应该如此,否则对莱昂来说是不公平的。
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夜是那个安南少年主动邀请他。他知道白人少爷的尊严,莱昂不肯屈尊,所以他应该多体谅他。他知道如果他不发出邀请的话,暨第一次失败后,莱昂将很难鼓起勇气再试第二次。
他是个文静、体面的法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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