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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1页)

以我浅陋的资历,见闻过的葬礼很是有限,只是见过汉族的火葬和棺葬,还有回族的白布之葬,所闻的虽然比眼见的多一点,却是以藏区的*和古人的裸葬为印象深刻。

有历史记载的裸葬中,杨王孙算是位代表人物了。

杨王孙,汉武帝时人。家业巨万,钟爱黄老之术,以养生为务。他在大病将终时,吩咐儿子:“我死后想裸葬,以使我重返本真,料想我死后你必定不会照我说的做。这样吧,我死后你用布匹把我的尸体包起来,当把我尸体放入墓穴后,再从脚上扯起,把布匹拿掉,务必要使我的身体和黄土亲近。”他的儿子只好唯唯诺诺的先应付了父亲的吩咐,心里却很不想照着父亲的吩咐去做,但是逆父命——不孝,更何况是父亲大人的“临终授命”呢?于是儿子就跑到父亲的好朋友祁侯那去“求救”。

于是祁侯致信杨王孙说:“老兄您抱恙,我一直身缠于公务,没能去候问您,真是抱歉。惟愿您静养神思,时时进药自保。我听说您欲裸葬,倘若死后的人是没有知觉灵魂的倒可以,如果人死后是有知觉灵魂的,那就等同戮尸于地下了,将会赤身*的去见历代祖先,我觉得您不会想这样的吧。而且《孝敬》上也说“置办好棺椁衣服”,这也是圣人制定的礼度,您何必固守己见呢?请您还是三思之啊。”

杨王孙回复道:“听说古代的圣王,不忍见双亲死后暴露荒野,所以制定下丧葬之礼,当今的丧礼却越来越崇尚起豪奢,我之所以要裸葬,就是要用自己的行动来矫正这种世俗。厚葬对死人实在没有什么好处,只是活着的人借此来炫耀抬高自己,再多的金银财宝,不过都是腐烂于地下。又或是今天刚入土为安,明天就被掘坟三尺了,这和暴尸荒野有什么区别呢!死亡是生命完结的一种表现,和万物最终要归反本真是一个道理。本真的状态是无声无形的,是符合天道的一种存在。厚葬不光是哗众取宠,还阻碍了人归反本真,使得物失其所。而且我听说魂魄归天所有,形骸归地所有,魂魄和躯骸分离,各复归反于各自的本真,所以把魂魄叫做鬼,鬼也就是归的意思,至于尸体,它怎么会有知觉呢。把死后的躯体裹上布帛,又放进厚厚的棺椁里,嘴里还放入珠玉,想腐化而不得,最后成为干尸,无数年后棺椁才腐烂透,尸体才能归于尘土,返还其本真,由此言之,岂非多此一举。从前尧帝的丧葬,只用挖空的木头做一个椟,用藤蔓扎缚着,埋下去只要下面没有水,上面不让臭气外泄就可以了。所以圣人活着的时候容易受到尊敬,死了也容易埋葬。从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财帛。如今大费周章的把葬礼弄的浪费人力物力不说,还阻碍了人死后返还本真的意愿,这些人做的事,死者也知觉不到,生者却大感劳心劳力,实在是种愚蠢之极的所为。呜呼,我可不想这样啊!”

祁侯览此回信后,大为称善。于是杨家子孙就以“死者为大”,完全按照杨王孙的遗命,实行了别出一格的裸葬。

按照杨王孙的“自白”,他之所以执意实行裸葬,是希望达到此两点目的:一,“抗议”时俗,这相类于今天的行为艺术,只为少数潮人或达者所理解。虽然杨老玩的有点极致,却也不失其“进步”意义,西汉的确是丧葬尚奢成风,到了东汉末年至魏晋这段乱世,才有很多贵族显达们开始提倡薄葬,身为皇帝的曹丕就曾授“严旨”要薄葬自己,所以杨老也算是潮流之先行者了;二,追求无上养生术,杨老是笃信黄老之术的,所谓阴阳相济,生为死之始,死亦为生之初。像这些对生命有很高无尘欲追求的人,不光善于事生,而且善于事死,务求始终如一,以达至生命的化境。不过也许杨老想的有点复杂,但是他想尽快“尘归尘土归土”的想法,倒是很明智,很符合自然法则,也算是契合“天道”了,可谓“功德圆满”。

至于今天,听说高山族也是有裸葬的风尚的,他们的做法是:人死后,脱去其衣,以鹿皮裹之,亲属四人将其抬至山上,展开鹿皮,再将生前衣服覆盖其上。意为人死,肉体已弃,故奉衣于灵魂。

不过还是火葬够省心,几十分钟就可以化七尺躯骸为灰尘一捧,九百万里山河尽可抛洒,而何处非吾冢也,快哉!

白衣尚书

南朝梁时的陶弘景隐修不仕,因其才德冠世,梁武帝每纡尊相询国家大事,故时人号之“山中宰相”,传为美谈。古代的“士”可以细分为文士,武士,隐士,侠士。而尤以文士为最尊,隐士次之,武士又次之,侠士居末。文士、武士始终立足于自古及今;侠士盛于春秋战国,至汉武帝对游侠实行严厉打压政策以后,遂渐渐淡出历史舞台;隐士早于尧舜之际既已显名,延及南北朝时犹为时人所仰,隋唐以后隐修之地差不多就被方外之人占尽了。其实到了两晋、南北朝时,隐士中已经很少“穷则独善其身”如陶渊明之辈了,多半隐修者都是奔着“羽化”这梦想去的。但始终令我们后人羡煞的,到底是那些风骨清扬,具有高世之节的真隐士,他们才是我辈后来人可以暂忘红尘羁劳,邀与神游的尽兴之俦。

东汉章帝时,在东平任城(今天山东济宁)有个叫郑均字仲虞的人,从小就喜欢读黄、老之书,及长,遂为一卓然君子。当时郑均的哥哥在县衙门里当职,虽然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吏,但是像今天一样,也是可以拿“外快”拿到手软的。郑均深为兄长的行为所不齿,多次进谏无效后,郑均仍不死心。于是,他变更名姓去别人家当佣人,就像电影里的唐伯虎那样,只不过一为红颜,一为兄长,而且电影里把折身为奴这件事表现的太轻淡了,在真实的历史上,在那个阶级分明的时代,为人奴仆是很卑下的,被称为贱人。若本身是贵族,却去给人家当呼来喝去的奴仆,这是很羞辱的,尤其对读书人就更甚,但是郑均并不以此为意,在他心里,只要能还一个清白的人格给兄长就是值得的。因此他的“折节”昭示了一个永恒的真理:只要所行无愧,即是真高洁,真丈夫!

一年多后,郑均拿了足够的工钱回到家,交给兄长说:“这些钱够买别人送给你的那些东西了吧,作为官吏,贪赃枉法,那会一辈子也抬不起头做人的。”顽固和贪婪的兄长最终被弟弟的所为感动了,从此洗心革面,成为了奉公守法的良吏。

后来,郑均的才德名声传播开来,州郡的太守之类的大官都派人来请郑均去做官。因为当时没科举,做官基本就两个途径,一是出身官宦,“子承父业”,二是品行卓绝,被贵族乡绅之流推举为“孝廉”。当时也的确盛行推辞不受“礼聘”的做法,第一类人是想把自己沽高了再卖,第二类人是真的无心仕宦,第三类人则是待时而动,择木而栖。郑均也是屡次的称病回绝那些大官的聘请,只是一心在家侍奉寡嫂,教育侄儿。他应该是属于第二类人的。话说来,那些州郡大官都极喜欢招揽些“名士”来装点门面,在当时来说要称得上“时尚”了。所以太守老爷因为没能请来郑均相当的不畅快,自己管治之地的名士都请不来,这不是打自己的脸么,岂不遭同辈耻笑,于是他下了死命令给下边的卒子,无论如何也要把郑均给请来,可惜郑均就是不去太守老爷那当猴耍,最后逼于无奈,郑均竟跑到濮阳那去躲着了。

俗语说“酒香不怕巷子深”,郑均的大名,到底还是传到司徒大人的耳朵里了,于是又是几番延请,郑均俱不为所动。在此三年之后,终于“惊动”了皇帝,于是皇帝发出诏命派“专车”去请郑均来京,郑均不得已还是得“出山”了。到了京城后,最终被皇帝授予了尚书之衔。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郑均虽然是少习黄、老之术的,但是人臣之道还是谨守着,所以他数次上书皇帝,直言朝廷得失之处,忠心浩然,因此皇帝对他是相当的敬重有加。后来,郑均因病告老还乡,得到朝廷准许,遂以议郎职衔致仕离京,皇帝特别恩赐了衣冠。

郑均归乡后,皇帝为了宣示自己的恩德,又发诏命给东平国相——郑均家乡东平是当时诸侯国东平国——特别褒奖了郑均的功德,谕示赐谷八千斛,并且每年八月都要派官员去郑均家赐送酒肉。第二年,皇帝东巡,路过任城,特别去郑均家寝宿,这可是莫大的荣耀,就算是在今天,胡总或是温总在我们谁家止宿的话,也会令我们大感很光荣啊。皇帝在此又颁下恩旨,特赐郑均尚书禄终身。故世谓之白衣尚书。

白衣者,使人想其飘飘之态,浩浩焉,超世而逸出群伦之外,非才德高世者所不能有。白衣尚书——令人叹绝!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孔子嫁女申思

作为父母,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娶个好老婆,自己的女儿嫁个好老公,但是何谓之好呢?只怕这“好”是很难众口一词的,那让我们看看我们的至圣先师孔子是怎么做的。我们常听说“庭训”这个典故,都知道孔子教育儿子那是很厉害的,那他是怎么嫁女的呢?

我们知道孔子对他的弟子都是有评论的,他对“七十二贤”之一的南宫子容的评论是: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南宫子荣这个人在国家太平的时候就会一展自己的政治抱负,国家处于动荡混乱的时候,也不会有牢狱之灾或因之死于非命。春秋末年的鲁国,君权旁落,执掌国政的是宗室大夫,孟孙氏便是这执掌国政的大夫之一,而南宫子容即是权重一时的孟僖子之子,因此鲁国政治的风云变化多少都会和南宫子容牵扯到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即使是处在这样的“惊涛骇浪”之中,南宫子容仍能进退有据,真像是站在两个鸡蛋上跳舞,非有非凡才能所不能啊。女子如果嫁给这样的老公,无论是想过富贵荣华的日子还是平安是福的生活,那是都没问题的,而且是身入“名门”,未来老公又是德行誉满天下的君子,如不娶“小妾”简直就是十全老公了。所以孔子就把自己兄长的女儿许配给了南宫子容。南宫子容后被嘉靖皇帝追尊为南宫子。

孔子为自己的侄女找了个不会身陷囹圄的相公,为自己的女儿却找了个服过刑的“劳改犯”相公。孔子的女婿公冶长,也是孔门七十二贤之一,自幼家贫,以勤俭好学,品行高岸著称。相传公冶长懂得鸟语,并因此无辜获罪进了监牢,孔子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虽然身陷囹圄,却不是他的罪过。”于是果真把女儿嫁给了公冶长。公冶长像他的老师一样以授学为生,自己却无心仕途——这一点和他的老师大相迥异,多半是因为“时代之伤”吧,鲁国国君曾多次聘请他入朝做官,他就是不去,唯专心的传授儒学。孔子主张“里仁为美”,所以孔子认为女儿的幸福归宿就应在这仁德二字,给女儿找一个德行君子的相公,实在是对女儿最有智慧的爱。公冶长后来也被嘉靖皇帝追尊为了先贤公冶子。

我们先暂且不谈为子娶妻这事,单说当今这些嫁女的父母,眼光实在有些鄙陋,偏把眼珠子死死的盯在男方有多少财产上,对男方的品行状况却视而不见或抱“何足挂齿”的心态。诚然这是受了当今社会尊富而贱贫,尚奢而不尚俭等风气的影响,但如今是嫁女儿啊,岂能一如既往的“随波逐流”呢?最近“裸婚”这词是很出风头的,窃以为这种“名气”更像是种讽刺,讽刺这庸俗的世风。

在历来嫁女的智者中,单父人吕公可算得上是一位杰出的代表人物了。在一次酒宴上,吕公一眼就相中了宴席上毫无礼仪规矩可言的刘季,并当即许诺要把自己一直“居奇”的宝贝女儿吕雉许配给刘季。回到家吕公把这件事告诉老婆后,老婆大人立即表示强烈的反对,因为刘季的名声实在是太臭了,而且穷的叮当响,整天的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吕公甩了一句“你懂什么”就把老婆的反对票给否决掉了,力主把女儿嫁给了刘季,并叮嘱自己的女儿千万不要摆“阔小姐”的臭架子,一定要尽心侍奉丈夫和公婆。后来的事证明吕公果然慧眼独具,选了个好女婿,刘季竟然成为了大汉王朝的开国皇帝,而女儿吕雉自然顺理成章的被立为了母仪天下的皇后。

所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做父母的不可能都能如吕公般会选女婿,其实能比得上东晋郗鉴选“东床快婿”的眼光也就万分难得了。

林觉民在令人怆然难禁的《与妻书》中说“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我们不冀望当今的父母会立刻变的火眼金睛,只希望在潜移默化的生活和面临抉择的时刻不要给自己的女儿施加一些很“世俗”的观念和影响,或是粗暴的横加干涉——把这当成对女儿的宠爱和负责任,“有情人终成眷属”才是世所共羡的美事,是爱情,爱情才是万福之源!作为今天的父母,只有一种情况,一定要出来阻止女儿身陷深渊,就是当女儿放弃了真心爱她的好人或是女儿爱上了一个无责任心,无公德心和进取心的男人,像碰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作为父母的就很应该发挥保护儿女的本能天职了。

在我们中国正在迅速崛起复兴的今天,建设和谐社会的意识越来越受到举国的关注和思考,当然这是一个十分庞大的命题。在这里我希望的是,每一对走进婚姻殿堂的新人,都是始终牵手爱情前行的;每一对新人都是因为深爱对方而举案齐眉,每一对恋人都是因为深爱对方而白头偕老。这才应该是我们中华文明中最伟大的“阴阳和谐”智慧。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因饶宗颐申性善

我对当今文化界的所发生,大体是抱着隔窗偶瞥半听音的态度,主要是不想让“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牌匾拍到自己嘴巴。实话说,我对当今文化界的发展状态不是抱着多乐观的期待,窃以为当需要一股新势力、新思想的崛起来一扫妖氛,不客气点说,拭眼望去,根本看不到岐山鸣凤的祥瑞,惟见一场场狂魔派对罢了。

因而,此前我并没有被“南饶北季”这名号震到,刚刚才知道这是对季羡林和饶宗颐两位泰斗的并称。季先生我是早知道的,并虔心敬之,饶先生却如今才偶然有缘闻识。

饶先生名宗颐,字固庵,号选堂,1917年生于广东潮安,今居香港,学贯中西,是我国当代著名的历史学家、考古学家、文学家、经学家、教育家和书画家,通晓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印度语、伊拉克语多国语言文字,还精通梵文、巴比伦古楔形文字等“天书”——无怪乎齐名于季老了。

以我的资历,当然毫无资格在饶先生的汪洋学海里,弄帆破浪,只是想站在岸边“望洋兴叹”一番而已。

最近记者访问饶先生,问曰:您对人类文明的前景怎么看?

饶先生答云:我对人类的未来是悲观的。人的本性是恶,人类自己制造各种仇恨,制造恐怖,追求各种东西,变成物质的俘虏,掠夺地球资源不够,还要到火星去,最终是自己毁灭自己,人类可能要回到侏罗纪,回到恐龙时代。全球化同时意味能源消耗、环境恶化,大自然正在惩罚人类破坏所造成的恶果。

怎么改变呢?记者复问。

饶先生说:季老倡导“天人合一”,我更进一步,提出一个新概念“天人互益”。一切的事业,要从益人而不是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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