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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铺子
作者:半夏
与连岳沈宏非刘齐并称《南方周末》“新生活四公子”的半夏,曾把蛰伏于阴暗角落的“虫儿们”写得性感温软,爱欲绵绵。本书延续了“情色语文”的写作风格,撷取传统医学中的百味药材,作为描写铺陈的对象,把各个品种的性状、药效、功能、炮制……尤其是涉及到的掌故、逸闻、趣事等等,融会贯通,汇为一炉,寓时尚于经典,发意外之看点,文本中既有时尚的俏皮,更有老到的幽默,嬉笑诙谐,都成文章。
半夏关于花花草草的描述,被许多行家评为博物,本书正是半夏博物系列之一种,是《南方都市报》读者调查最受欢迎的同名专栏之结集。
南方日报出版社 出版
金石部
中药铺子 序
耶稣会士意大利人利玛窦神甫,曾经体察到科举对中国国民思想的影响,他看到,这里每个人都很清楚,凡有希望在科举(利神甫将其对译为哲学领域)成名的,没有人会愿意费劲去钻研数学或医学,除非由于家务或才力平庸的阻挠而不能致力于那些被认为是更高级的研究。钻研数学和医学等等,并不受人尊敬,因为它们不像哲学研究也就是科举门砖那样受到荣誉的鼓励,学生们因希望着随之而来的荣誉和报酬而被吸引。
有趣或者巧合的是,周作人在论证考试制度流弊的时候,也例举了医学。虽然中国的圣贤们认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因为两造里都可以救人,当然更是安全糊口的高端和底线。尽管医生担负的是人的生命,但这种纯粹哲学意义上的道义,并不被大家看重,从事这种行业的,都是不第的童生或者失业的塾师,他们姑且行医,同时还在准备着赶考,因为考中之后的飞黄腾达,是通往良相哪怕良相以下若干阶梯的功名,那是人生足以自豪的幸福山顶,行医不过是解决生计的权宜手段,所以即便自己终老于权宜,也一样可以指导子子孙孙继续未竟的不权宜事业,等到儿子或者孙子终于得逞,自己便可以安心做封翁老太爷,权宜什么的,自然是要丢掉的。这或许便是祖国传统医学永远不得进步发达的一个死穴了。
周作人还拿日本做说明,说他们本来很受中国思想的影响,但于科学态度,却大有不同,因为首先他们没有考试制度,其次明治维新之前绵长的封建制度,也规定了做医生的及其子孙永远需要做医生,没有考试攫取功名的任何可能,于是他只好只能沉湎于此专心于此,一代复一代,经验积累,更探求西洋人的诊治手法,终于得以进步。譬如宝丹,本是中国二三百年前的旧方,好处在于冰片的多,但冰片的价值很昂贵,照宝丹的冰片成分,成本很可观,可他们的售价却很低廉,不知道他们用的什么方法替代了冰片,而效用则与冰片一样。
鲁迅先生对中医似乎是十分痛绝的。尽管他家后面的那个大园相传叫做百草园,里面并且似乎确凿很有些野草,譬如何首乌木莲覆盆子,加上其他提到的皂荚桑椹黄蜂蟋蟀蜈蚣斑蝥,都是责无旁贷的传统药材,但鉴于周家老太爷的水肿,被一干享有起死回生声誉的名医国手折腾完毕后,依然痛苦的断气,所以,在先生的记忆里,对祖国传统医学的印象,不过是和若干阔得不耐烦的郎中们周旋后,遗留下的诸如原配的蟋蟀擂破的鼓皮经霜的甘蔗秋后的梧桐叶之类令人懵懂的含混。
先生后来东渡,曾经学过医。止庵兄一再和我强调,鲁迅是学过而没有学完医,并不是大家含混其辞的所谓学医。但学过医和学医,虽然是逻辑上的两个概念,但大家也许并不肯在乎,毕竟鲁迅之所以为鲁迅,不在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上。但鲁迅对所谓中西医学的看法,当然不能不有着学或者过的医的深切体会:
中西的思想确乎有一点不同。听说中国的孝子们,一到将要“罪孽深重祸延父母”的时候,就买几斤人参,煎汤灌下去,希望父母多喘几天气,即使半天也好。我的一位教医学的先生却教给我医生的职务道: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但这先生自然是西医。
《父亲的病》
大约在所谓富于青春的时候,我曾经给自己立下一个夙愿,便是在光荣退休之后,为避免无聊,好好读一读《本草》之类。
诚如周家二先生所云,三句承题两句破题的功名心影响了本土良医的产生,甚至记载里早年的那些神乎其技的名医事略,只做了后人稗官野史的谈资和自恋时的粗豪夸口,而没有日本那样,将医生必须永远医生下去之强制下的实在积累和进步。本土医术的眼下定位,基本徘徊在洋医束手无策时死马当活马医的姑且,以及江湖郎中云山雾罩左右逢源的口实。
但某种的衰微不等于说这个某种没有存在的意义,或者说其实颇有意义也未可知。《何典》上说,卖嘴郎中无好药,一双空手见阎王。可卖嘴郎中的不济,并不应该株连祸及医的不济。这道理仿佛孩子的爹妈未必就是人的父母一样。所以《本草》还是很有必要读的,而且并不需要必定刻意在抵达光荣年龄之后的投闲时候。
不过,我来置喙于中药,更多的是一种好玩的兴趣,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探究,更没有起死人肉白骨的豪情奢望,甚至和半夏这个名字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有的仅仅是,有趣而已。所以在以下的篇目里,并没有什么系统入手的蛛丝马迹,甚至某些非常著名的药材,也大多漏网阙如,并未提到,譬如孝子们深切钟爱的人参,妇孺能详的白药三七,以及其他的若干常备品种。但某些并非常例的东西,却也堂皇罗列。这当然不是品种上的什么歧视,按照本土万物皆可入药的不成文规矩,似乎只有博爱才是,没来由做什么不平等待遇的噱头——之所以如此的出发,还是那句话,有趣而已。
孔夫子教导众学徒学习《诗》,说学了可以兴观群怨,事父事君,最后还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看来多多记住鸟兽草木虫鱼之类,属于不贤者识其小,是读书人的一个起码底线。本土的药材如前所述,乱巧正足以覆盖这些,于是,这有趣更加能够而已出许多额外的道理了。
当然,即便不是标准的科普写作,也并不敢有小说家言的随心臆造,其中固然有故事,但却没有虚造的诳语,出家人的这句口号,正可挪来作为旁证。
鉴于青春期的那个理想,李时珍大爷纲举目张的《本草》,当然时刻放在案头,并且抄撮其中精要于篇目之后,以明所言之不谬。又来取巧,目次的排序,也完全比照时珍大爷的前后归类,不敢稍有游移。内中只有一味红毛七,翻查不见,只好附在草部之末。这样的办法,省却许多亲疏远近的取舍功夫,还透着底气,只是略有投机的嫌疑,也只有随他去也。好在虎皮抖擞大旗招展之下,谁都不免会有那么一股昂扬之气熊熊升起,于是心中顿时十分熨贴坦然了。
半夏于甲申年岁末
【爬灰的爬灰】
宁国贾府里的老奴才焦大,仗着当年跟随太爷出兵,死人堆里救得太爷,以为主子的家业,没他便没有原点,所以整日不顾体面的醉酒,然后从管家到主子的一路骂上去,用我什么不知道的口吻,数落主子们每日偷狗戏鸡,,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
这样的粗口被娇滴滴的宝哥哥听见,纵然是女人堆里混的,也自然不懂,不免动问坐在身边的凤姐姐,立马遭到一顿劈头盖脸的呵斥恫吓。
同是粗口,养小叔子的字面意义稍稍显豁,不必深究,偏这爬灰,不但宝哥哥不懂,寻常人料也未必清楚。读书人愚钝,只好翻辞典,尽管粗口龌龊,但终究属于语词范畴,最严肃的辞书也不能熟视无睹,所以果然被查访得到,曰:谓与儿媳发生不正当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公公和儿媳妇通奸。
焦大这厮的确过分,再怎么舍身救主,也不该如此蔑视,主子的子孙依然是上级首长,如何可以这般有天没日的胡唚,饶是另眼相待,也只好落得满嘴填粪的下场。
然而,爬灰如何就表示和儿媳通奸,并不因为马粪堵了焦大的嘴就豁然开朗。粗口里的学问也是学问,所以很令问到底的读书人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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