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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夫奥·欧尔津国王很早就被人叫醒,这是他昨晚特意安排的。昨天的御前秘密会议结束的很晚,他知道巴布克莱丰收节上他必须出现在现场,和他的家人——所有王室成员都必须在场,无论是耄耋老者或黄发小儿!
几个侍卫官早就在外等待了。他刚刚洗漱完毕,这些人就上前帮国王整理只有盛大典礼时才会穿戴的礼服和王冠。当一应都准备齐全,他来到王后的寝室门口,在门外侯立的女官向躬身他施礼。他走了进去。
王后和公主都已经盛装而扮,微笑着迎接他的到来。国王满怀深情的看着他的妻子和女儿,她们也对他绽开最甜美温柔的笑颜。他伸出双手,先拥抱了王后:“我的王后,每次当你穿上礼服,都像是我第一次看到你穿上它时一样。为什么岁月之神会如此眷顾与你呢。不,我应该感谢神啊,让你还一如当年那般年轻美丽。”
王后微笑着让他在脸上亲吻。然后他对旁边故作嗔怒的美丽的女儿说道:“仅仅感谢神是远远不够的—我的女儿啊,你就是我的女神!”
他热烈地拥抱亲吻了女儿。穿上白色礼服的公主看上去俏丽端庄。她幸福的笑着让国王亲吻她的面颊和额头。
艾蕾诺亚王后看在眼里,心里暗暗地叹了口气。伊美雅深得国王的喜爱,作为一个母亲还有什么不开心的呢?但是为什么,国王和玛尔斯好像不是这样的亲密。只有一颗母亲的心才能看到—其实陛下并不如爱伊美雅一样的爱玛尔斯。那可是他唯一的儿子啊。
在阿波多利的人眼里,玛尔斯王子是高贵、英俊、勇敢、善良等一切美好品质的化身。拥有这样的儿子会成为所有父母的骄傲。“也许是我想错了啊。”她扭过头去轻轻叹息着。
阿波多利的达官贵人们已经盛装在大厅里等待着国王一家人的到来。那些应邀前来参加的贵宾也从各个馆驿集中到了王宫。其中最尊贵的客人,是来自号称“黑森林之国”的,咖拉德加王国的多兰赫尔王子。黑森林之国数百年来,一直与号称“高山之国”的阿波多利为兄弟之国。这个友谊来自遥远过去的动荡年代。如今,兄弟之国的友谊更加显得深重真挚,弥足珍贵。
眼下多兰赫尔正和其他宾朋一起,在玛尔斯王子的陪伴下,等待着欧尔津国王和艾蕾诺亚王后的驾临。其他的贵宾有来自各个国家或联盟的代表,就不一一再做详细的介绍。
国王和王后在簇拥下将前往大观礼台,主持一个简短朴素的仪式,并为阿波多利祈福。
钟声响起时,王室还应在群臣和宾客的陪同下前往市政大厅,并将在市政大厅的二楼观摩近卫军入城式和其它的巡城游行。市政厅也是颇为宏伟壮观的建筑,但要论恢弘的气度,较之王宫自是逊色了很多。但是这里能更贴近巴布克莱城的大街小巷,能从更加亲近的角度来与民同乐。
在前往市政厅的一路上,国王和王后受到热烈欢迎,以至于马车行进地很慢。他们面带微笑频频招手,和每一个巴布克莱的臣民们一起,融入到了这个狂欢的节日。
丰收节的巴布克莱王城,每条道路都是人潮涌动,不论大街小巷都充满了欢乐的人群。
今天,会有很多令人感到快乐值得纪念的活动,无论贵族还是平民,富足或者贫寒,所有人都会穿上最新最体面的衣服。有女儿的人家更加会把女儿打扮的花枝招展。因为,之后狂欢的游行队伍中会选出今年的丰收女神—通常会在年轻美貌的处女中选出。丰收女神会坐在鲜花装扮的车上参加游行。当年的丰收女神还能得到相当丰厚的礼品。这对那些家境贫寒的少女来说也有着很大的诱惑。且不论那些并不缺少所谓礼品的人家,能被选做丰收女神,这本身也是一项巨大的荣耀啊。
整个城市早已经被欢乐的人群所占据。国王和王后好不容易才到达了市政厅。当国王在司礼官的引领下走上大观礼台向欢乐的人潮挥手致意的时候,钟声再次响起。号手们同时吹响了肃穆高亢的号声。
喧闹的人群都踮着脚尖往东边的城门那里看去,霎时间安静了许多。
不一会儿,传来整齐划一铿锵有力的脚步声和激昂雄浑的口号声。渐渐地,盔甲的摩擦声越来越近了,夹杂着战马清脆的蹄声。
“他们过来了!他们过来了!”人们发出了阵阵欢呼声。
仪仗队所行之处,都是雷鸣般的掌声,那些在后面看不到的人都拧着脖子想挤上去看看。维持秩序的治安兵则使出浑身的气力,拼命地想把道路中央尽量的保持畅通。
近卫军的仪仗队丝毫不受道路两边嘈杂的人群的影响。
战士如猛虎,激情饱满,英姿勃勃,盔甲与天空同色。
战马似蛟龙,雄健神骏,马蹄得得,鬃尾共云朵生辉。
近卫军骑兵所到之处,白袍与红花交相辉映。男人们目瞪口呆,女人们则如醉如痴。
市政大厅对面的广场上,早已是人声鼎沸。近卫军仪仗队行进到此地时,都会放慢脚步向国王及王后行注目礼,同时以威严的军姿接受国王及王后的检阅。
不多会儿,人群中起了骚动。引起骚动的不是别人,正是旗手特林维尔。
特林维尔可没有去招惹谁。他既不去招惹别人,谁还会去招惹他呢?骚动又是哪里来的呢?
特林维尔骑着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这是阿波多利马场里盛产的最好的马匹了。巨人般的特林维尔骑在白马上,马儿的矫健和特林维尔的雄壮相得益彰。
特林维尔身穿崭新的蓝色盔甲,高耸的头盔上本应突突乱颤的红樱被一朵大红花替代。他手执高大的旗杆,旗杆上蓝色的旗帜上绣着一只雪白的鹰。
在阿波多利,只有骑兵近卫军团的旗帜上才有资格绣着雄鹰。鹰是高山的骄傲啊。有风吹过,鹰就像飞了起来,可那面神圣的旗帜仍然被特林维尔稳稳地擎在手中。他脸上崇高肃穆的神情像鹰一般孤傲,打动了观礼的人群。
“呀!你们快看啊!这个像天神一样的旗手是谁啊?我没看错吧?”
有人回答道:“没错。你没看错,就是咱们的大个子维卡啊。”
“天啊,真是没想到啊!”
这时,人群中又有人说话了:“你这个家伙说什么呢!难道特林维尔配不上这面庄严的大旗吗?难道他配不上这个旗手的称号吗?你这个可恶的家伙。”
被骂的和围观的都笑起来:“蓝莓老爹,你怎么今天这么向着特林维尔啊?我才不信他已经把酒钱都还给你了呢。你昨天好像还在骂他,说再见到他就一定要他还清了欠您的酒钱,否则要他的好看,踢他的屁股呢。”
蓝莓老爹生气地驳斥着他们:“瞎说!所有的人都知道,特林维尔最爱喝的就是我蓝莓酒馆的黑啤酒。从他的父亲开始就爱喝我酿的酒,而且他想什么时候喝酒就可以来我的酒馆,永远会受到欢迎。我从小就看出来特林维尔将来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你们看见了吧?我蓝莓老头看人从来是不会错的。”
大家都笑了。不过他们都是为特林维尔高兴呢。
特林维尔听不到大街上如潮的人海里有多少人在对他评头论足。但是,一点儿都不影响他做为旗手的庄严的感觉。他除了所跨的雪白神骏的战马和腰间的长剑,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身上所背的那杆独特的长矛了。我敢说,那也是王国最独一无二的武器了。
那杆长矛比一般重骑兵所用的重型长矛短一些,却又比轻步兵所用的长矛要长。长矛的首尾都是用精钢打造的锃亮的利刃,锋利无比。光是看看黝黑发亮粗粗的枪杆,就会知道它的分量有多么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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